汪倫:刑訊逼供病源之析

謝亞龍受賄案開庭,辯護人向媒體曝料:謝當庭翻供,稱其在偵查期間,遭到了吊打、電擊、抽耳光等刑訊逼供。謝稱認罪只是為了保證自己能活下來,並讓被扣留的妻子獲得人身自由。

此聞一出,天下嘩然,各家媒體競相報導,網路上也吵得不可開交,其中有多家網站,發起投票,問對謝自稱的逼供,網民是否信其有。鄙人的看法,寧信其有,不信其無。雖然鄙人不是謝,但根據鄙人的人生經驗,以及對當下刑事司法的認識,認為謝亞龍所述,並不離譜。

刑訊逼供仍我們刑事司法的痼疾,報上每年都會有刑訊死人的報導。前段時間,重慶打黑中曝出的刑訊黑幕,也可謂觸目驚心。李莊一案,與龔剛模是否被刑訊逼供有著密切關聯;重慶現在會變天,與黑打多少有關,此話題暫且打住。不才想說的是,刑訊逼供已成痼疾,鄙人雖不敢說刑事案件普遍存在刑訊逼供,但變向逼供(如不讓睡覺、恐嚇等)可謂常態。鄙人本是體制內的人,對其中種種,也曾身體力行,在此只能點到為止,不便再予展開。

對於刑訊逼供的問題,鄙人也曾發表過淺見,認為可以引他山之石,如沉默權、非法證據排除法則,一勞永逸地、藥到病除般解決,這是我幾年前的認識,現在不才已放棄妄想,此乃書生之見也,肉食者見之,定要冷齒三日。在這塊土地上,因水土不服的原因,沉默權之類尚不能生根發芽;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大體上不過一紙具文,不客氣講高法的這種司法解釋,大體也只能算是面子工程。在現行的政法體制下,不才認為刑訊逼供非但不會解決,只會變本加厲,愈演愈烈!

這裡面的原因,甚是複雜,但其中主要緣由,從宏大敘事的角度展開,不才在此可略述一二,不妥之處,看官們可以斧正。

刑事司法工具化,積重難返,打擊犯罪名正言順,保護人權有名無實。前段時間,刑訴法的修訂,有關保護人權入法的呼聲,此起彼伏,最後此內容終於寫進刑訴法,許多人歡呼雀躍,只是鄙人覺悟不高,一直沒怎麼高興起來。依愚所見,此四字入法,不過是宣示性內容,客氣話而已,不必當真,如果你要真的當回事,我只能說你OUT了。

法院地位侏儒化,且為虎作倀,所以法院不能也不敢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當然,法院也有難處,公檢法協同作戰,這本是我們一貫模式,上面還有政法委,政法委之上還有上司呢!據說重慶審李莊時,某書記坐在自己的辦公室,看現場直播,且不時有人發號施令,以至於審判長慌亂之中,將被告人李莊,直呼為被害人李莊!法官做到這份上,真不如解開褲腰帶,找個贓地方自行了斷也罷!可這就是中國的法官!重慶打黑,朱明勇律師將案犯樊奇航的視頻公布於眾,刑訊逼供事實基本清楚,最後樊還是命喪黃泉。法律救不了他,法官即使有心,也會無力,因為法官的上司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主子!嗚呼哀哉!

以上均是表象,由表入裡,問題之問題,在於人治流弊,源遠流長;司法不獨立,法律無權威。人治思維,從不會將人當人,更不會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當人。從秦王朝的李斯,到今天的謝亞龍,再牛叉之人,一朝進高牆,如進煉獄,嚴刑拷打,勢必當然。因為沒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可以保護公民,從打擊犯罪,維護統治的正當性角度,刑訊不但在人治制度上存在某些合理性,在傳統道德上也會讓人產生某種正當性。故鄙人發現,刑逼之辦案人員,很少會有負罪感,很多還有成就感——體制之弊,讓執法之人變犯法之人,由是可見。

行文至此,今晚鄙人所想說的是,在一個有病的司法體制下,刑訊逼供不但不會根治,反而會像癌細胞一樣擴散,最終導致體制的惡夢。如果不從制度改革入手,解決司法的權威,讓法官腰桿子直起來,敢對濫權之人說「不」,你我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謝亞龍。不信,咱們走著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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