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哪天我失蹤了
請相信,我不會是自殺了
更不會以神秘的方式去自殺
因為我懷著美好的理想
並誓將為之奮鬥終生
即便到了什麼也做不了的地步
也會竭盡全力去吶喊
我也不會被劫匪綁票
因為我一向清貧
從不奢華炫富
如果劫匪需要我身上僅有的一點錢財
那就給他們好了
他們也是這個不公平社會的受害者
用寬容和理解相對
他們沒必要害我的命
就算劫匪以為我很有錢
那也會打電話給家人進行勒索
那就隨他們怎樣吧
反正錢是絕對不要給
即便我死了
那也至少知道了個信兒
或許還能找到我的屍體
我也沒有仇人
因為我不去傷害別人
即使別人傷害了我
我也不會過於計較
因為這比起社會的不公平
實在算不了什麼
那麼,如果哪天我失蹤了
會是什麼情況呢?
告訴你們吧
只有一種可能
它就在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裡
清清楚楚地寫著
所以,如果哪天我失蹤了
不要擔心焦急
也不要去尋找
因為這都是徒勞
不是沒有人知道我的下落
只是他們不想讓我的家人知曉
也許我還活著
就在某一個地方
但是卻沒有自由
甚至沒有被審判的權利
也可能我已經不在人世
被活著的只是我的某些器官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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