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兒童大不同,是被欺負還是去服務?
有朋友攜家眷移民美國,孩子尚小,還在讀幼兒園。一次閒聊,說到中國與美國有什麼不同,朋友十分感慨地說了一件小事,他說就是這件小事,讓他感到中國與美國的巨大差別。
他說,他的孩子在中國讀幼兒園時,第一天,中國的幼兒教師當著家長的面,對孩子說:「不要怕,如果有人欺負你,你就告訴老師。」但是,孩子轉學到美國後,也還上幼兒園,第一天送孩子去幼兒園時,教師當著家長的面,對孩子說:「小朋友,你以前有沒有做過服務他人的事情?請告訴老師。」
年輕的夫婦聽了感覺大為驚訝,因為,孩子這麼小,就開始要求有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的意識。而在中國,這麼小的孩子,則只會欺負別的小朋友或者被別的小朋友欺負。朋友說,這是他去美國後感受最深的一點。
其實,看看王朔的小說《看上去很美》,就不難發現,中國的幼兒園裡對孩子的教育存在的問題嚴重性。連孩子拉屎拉尿都要在統一的時間裏完成。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充滿了陷阱。
魔鬼常常隱藏在細節裡。為什麼在中國,教師面對這樣的幼兒,第一反映就是怕被人欺負呢?因為,中國49年以後文化環境就是一個等級社會。在等級社會,欺負與被欺負,自然就是常態。高人一等的人,自然覺得自己是有權利欺負他人的,而低人一等的人,自然就是受人欺負的人。而所謂高人一等,在成年社會,無非是權力的掌握與財富的控制能力,用這些作為標準,將人劃出了高低貴賤,而權力與財富的掌握後面,其實說到底也仍然是叢林法則的結果。這種社會心理,不經意之間就映射到了孩子的世界裡。因此,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最為關心的就是孩子怎樣才能夠不吃虧,怎樣才能夠不被欺負。至於孩子怎樣服務於社會,幫助他人的事情,那是成年世界都顧及不了的,孩子的世界就更無從談起。
但是,在美國這樣的社會,由於建立起了非常牢固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是一個基本消除了法治之外的特權的社會,自然就不相同了。他們在整個社會已經脫離了叢林法則。被欺負的問題早已經交由法律與公德去處理了。學校的教育不必在太在意這個問題。因此,美國學校教育孩子要有公益之心,與服務社會的意識,是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的。服務,是市場的普遍意識。而欺負,則是叢林法則下的怪胎。中國人這樣關注欺負與被欺負的問題,其實說到底,只是證明我們這個社會還沒有真正脫離叢林法則。大家在叢林法則下生存,那種隨時有被人欺負的危機感,是自然而然的。
要讓一個孩子從小感覺到這個世界的美好,這個社會的美好,首先要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形成一個法治秩序。一個人只有感受到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才會心甘情願地主動地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才不會有反社會的那種消極情緒。也才能夠消除那種隨時存在的被欺負、被踐踏、被侮辱的感覺。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只有消除了被欺負、被踐踏、被侮辱感,才有可能以積極的心態去主動為這個社會服務。因為社會的性質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這種互相提供服務的關係。人與人之間是完全可以做到友愛、平等之下的和睦相處的。在日本的學校,教育學生最多的除了為社會提供服務,多做公益之事外,還有一個告誡,就是「不要給社會添麻煩」,這種不要給他人造成不便,尊重他人的時間、空間與勞動成果的意識,在日本可謂是根深蒂固。這是法治社會與市場經濟下的必然產物。可見,教育什麼以及怎樣教育,後面是有強有力的社會力量在支撐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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