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計算三年災難死亡人口的方法(圖)


三年間(1959年∼1961年),中國戶籍人口減少了1348萬。(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對於三年災難時期的死亡人口,雖然官方沒有詳盡的數據公開報導,但民間一直在做著揭開真相的努力。

其實,從公開的人口統計數據中,我們還是能夠發現計算真實死亡人數的「路徑」,並且不複雜。

1959年,中國的戶籍人口是67207萬,1960年,減少到66207萬,1961年,再減少到65859萬。三年間,中國戶籍人口減少了1348萬。

這是人口的負增長,也是人口的「淨減少」。負增長或「淨減少」都是指死亡人口超過了出生人口。自1949年至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口負增長僅發生在1960年和1961年。

如果沒有外來因素,人口的正增長——出生人口超過死亡人口才是常態;正增長的比率基本穩定,才是常態。所謂「正增長」,就是將出生人口與死亡人口「對沖」後的人口淨增長。(例如:2009年中國人口13.35億,比2008年增加了672萬人,這672萬人就是出生人口與死亡人口「對沖」後的增加人口,而不是說2009年只出生了672萬人——2009年出生人口是1615萬人。)統計年鑑上顯示的人口「淨減少」,反映的是當出生人口與死亡人口「對沖」以後,還減少了多少人口。

不過光這個數據還不能具體提供「對沖」掉的出生人口或死亡人口。某個大家族50口人,一年中死亡30人出生30人,人口總數沒有變化,那只是說明該年的出生人口已經全部被死亡人口「對沖」,而不是說明沒有人口出生。如果一年中死亡了30人,出生了29人,人口統計顯示的是這個家族的上年人口是50人,本年人口是49人,但能說這個家族一年中就死了一個人麼?這個現象的「統計」表達式是:某家族人口淨減少2%。「淨減少」通過「出生29人與死亡29人‘對沖’後,再死亡了一個人」這樣的形式來表現。

所以,要科學推算出某年的人口死亡情況,關鍵需要知道在與此相關的一個時間段內,正常的人口增長率是多少。

那麼,六十年代初的人口增長率應該是多少?

要知道這個增長率並不難。自1950年到1959年,每年的戶籍人口淨增長幅度(即出生人口與正常死亡人口「對沖」後的人口淨增長)依次為:1.9%、2%、2.1%、2.29%、2.5%、1.99%、2.22%、2.9%、2.07%、1.84%,年均淨增長幅度2.18%;年淨增長絕對值(即死亡人口與出生人口「對沖」後的淨出生人口)最低是1029萬(1952年),最高是1825萬(1957年)。1962年到1965年的四年間,戶籍人口年均淨增長2.45%。

我試圖根據1950年到1959年的年末人口年均淨增長率2.18%的比率,來推算1960年和1962年真實的人口死亡數據。

按1950年到1959年的年末人口年均淨增長率2.18%計,1960年年末總人口應該是68672萬人(67207*1.0218),68672萬人與1959年統計年鑑人口數67207萬人之差是1465萬人,這1465萬人就該是1960年的正常淨增長人口(按照年增長2.18%計算),而實際情況是1960年年末人口比1959年要減少1000萬,這意味著正常淨增長人口1465萬人被死亡人口1465萬人「沖銷」殆盡以後,再死亡了1000萬人

——1960年的死亡人口是2465萬!

按同樣的人口淨增長率計算,1961年年末總人口應該是67650萬人(66207*1.0218),67650萬人與1960年統計年鑑人口數66207萬人之差是1443萬人,這1443萬人本來應該是1961年的正常淨增長人口(按照年增長2.18%計算),而實際情況是1961年年末人口比1960年要減少348萬,那就意味著這是在正常淨增長人口1443萬人被死亡人口1443萬人「沖銷」殆盡以後,再死亡了348萬人

——1961年的死亡人口是1791萬!

按人口淨增長率2.18計算,1960年和1961年總共死亡4256萬人。

如果按1950年到1959年的年末人口最低淨增長率1.84計算(這也是1959年的人口增長率),1960年被出生「對沖」的死亡人口是1237萬,淨死亡人口是1000萬,這年總共死亡2237萬人。

按同樣比率,1961年被出生「對沖」的死亡人口是1218萬,淨死亡人口是348萬,這年總共死亡1566萬人。

按五十年代最低人口淨增長率1.84計算——這也是1959年的人口增長率,1960年和1961年總共死亡380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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