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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對嫌犯就地正法遭質疑(圖)

 2011-08-05 22:2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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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警察在喀什出事地點附近巡邏(圖:AP)

中國新疆喀什當局稱公安人員在追捕恐怖襲擊嫌疑人時將兩名逃犯被就地正法,引起人們對執法人員是否依法辦案的質疑。法律界人士說,當局不依法辦案只會導致更多的人以暴力恐怖手段表達自己對政府或社會的不滿。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上個週末發生兩起當局所說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造成多名無辜平民傷亡。當局表示,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時被警方當場擊斃。一天後,又有兩名嫌疑人在逃跑期間被擊斃,但是當局對於這兩人被打死的描述引發人們對執法人員自身是否違法的質疑。

喀什襲擊兩嫌疑人被「就地正法」

喀什政府網星期一發表的消息說,當天下午,負案在逃的兩名嫌疑犯在喀什市郊外被公安機關在實施抓捕過程中就地正法。

這則消息引起一些中國網民的關注。一位新聞工作者在博客中說,「在當今法制的世界裡,應該慎用或廢除‘就地正法’,即使是‘萬惡不赦’的罪犯也應該‘繩之以法,依法判決’」。

另一位在官方媒體工作的網友說,「所謂法治,就是讓哪怕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都享有基本的權利。

面對人們的質疑,喀什政府網悄悄把那篇消息標題中的「就地正法」改成「伏法」,但正文中仍然保留「就地正法」的文字。

律師利旭熙:就地正法不符合法律

北京市紫光達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利旭熙在新浪微博中說,「前兩天對某地暴徒的‘就地正法’是對所謂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再次無情的強姦。」他星期五對美國之音說,就地正法不符合法律規定,新疆有關當局不應該說出這樣的話。

利旭熙說:「就目前中國法律來說,是沒有這個說法的。按通常慣例來看,可能會有未經審判的情況。因為我不太瞭解具體的情況,我不好評價。但就這個用詞,我覺得可能欠斟酌。」

法律學者說,就地正法是指當局未經審判在犯罪現場即時對犯罪嫌疑人執行死刑,這在中國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浦志強:新疆當局需檢討是否過度使用武力

北京律師浦志強認為,新疆當局以就地正法來對待犯罪嫌疑人非常可怕。

浦志強說:「就地正法太可怕了,因為法律沒有一個規定叫就地正法。就是說任何(犯罪嫌疑)人都要經過法庭的審判。現在,我個人感覺,在新疆對這種恐怖襲擊勢力或者民族之間的仇殺,有可能在武力使用的程度上當局需要檢討。」

浦志強還質疑三星期前在新疆和田發生的另一起暴力事件中警方是否過度使用武力,從而超越法律賦予的許可權。7月18號,一些維族人手持砍刀和汽油瓶襲擊了當地一個派出所,打死了兩名警員和兩名平民,但警方使用強大火力將十四名犯案嫌疑人當場射殺。

公安部長:對犯罪份子絕不手軟

星期四,中國公安部長孟建柱在中央反恐工作會議上表示,對於那些膽敢以身試法、搞暴力恐怖活動的犯罪份子,要嚴懲不貸,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浦志強律師認為,新疆當局在處理相關事件時必須守法,否則一些人可能會採取更加暴力和恐怖的方式對政府目標甚至平民發動攻擊。

浦志強說:「依法辦事比什麼都重要。現場衝突過程中武力使用過度,有時候還情有可原。如果你追捕逃犯的時候就把他擊斃,這個情形我們不知道,或者說就地正法,這無論如何是不能容忍的,這本身是對法制的破壞。它不僅僅說明執政者不相信法律,不願承擔法律的代價,也會讓這些所謂的恐怖襲擊分子,讓這些少數民族不再相信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因為他被逮著之後有可能會被就地正法,他在逃亡的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擊斃,實際上會激發他頑抗到底的決心。」

新疆和田和喀什當局都沒有針對警方在處理最近三起暴力事件是否依法辦事作出評論。公安部長孟建柱在反恐工作會議上稱當局會堅決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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