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踩街與大陸的遊街

踩街乃民間習俗,是群眾載歌載舞,慶祝生活,祈禱美好的民間活動,類似於一般的遊行。這一習俗在臺灣保存的比較好。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八日,臺南府城舉行踩街活動。法輪功學員應邀參加,他們透過天國樂團、腰鼓隊表演、法輪功功法演示等的踩街活動,將「真、善、忍」的福音在臺南府城廣傳。走在前面的是一百五十位法輪功學員組成的天國樂團,接著是煉功隊伍、腰鼓隊和仙女隊。介紹法輪功的橫幅五彩繽紛,在陽光下耀眼奪目。市民與遊客紛紛駐足觀看。

經營菜餚製作的賴先生和他的女兒專注地看著遊行隊伍,並不時拍手鼓掌。賴先生說「很不錯」,女兒說「好厲害!最喜歡管樂表演」。她表示之前聽說過法輪功,看了遊行後,更想進一步瞭解法輪功了。

德國籍的托馬斯表示,在自己的故鄉,從電視上曾看過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消息。他認為迫害必須立即停止。他對仙女隊的印象最深刻,感覺如同來自天堂。學過太極的托馬斯表示,將來會嘗試去學習法輪功。

其實,在臺灣,像踩街之類的遊行,法輪功學員幾乎每次都被邀請。原因很簡單,一方面是出於臺灣民眾與政府對法輪功的認可。參與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本身就是市民中的一員,參與這方面的活動再經常不過。再一個原因就是法輪功學員的高素質及他們組建的氣勢雄壯的遊行隊伍,那一百多人組成的天國樂園,以及腰鼓隊、仙女隊等,規模既大,又極具民族特色,有了他們的參與,才能使活動更加盛大與精彩。

可是在一水之隔的大陸呢?法輪功學員是中共迫害的對象。即使中共組織踩街之類的活動也不允許他們參加,相反對他們採取的是一種極具侮辱性質的「遊街」。

說起遊街,臺灣人可能真的不太清楚,這可以說是中共特有的對異己進行人格羞辱的方式。它通常被中共適用於對犯罪份子或被中共視為「階級敵人」的羞辱上,目的是想藉此達到對民眾的懲戒和恐嚇。這在文明社會是被禁止的,只有在像中國這樣的極權社會才有這種對人進行侮辱的罪行。

我們看兩個事例: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川米易縣有數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押回米易的法輪功學員何明珍、廖國美、王元品、王美、馬玲、楊興春、楊興美、高龍英、胡興玉、廖遠富、張遠林、曾平蘭、張正煥等人,剛下火車,就被米易公安局的警察把他們銬住,並由兩個警察押著一名法輪功學員遊街示眾。從米易火車站到米易公安局四里多路,一路上被許多人圍觀,被不明真相的人吐口水、辱罵、甚至扔石塊。到了十二月初,張洪英、馬玲、王元品、江從猛、廖遠富、張正煥等法輪功學員又被五花大綁押上四輛大卡車,脖子上掛著黑牌,由警察和武警押著,在米易縣城和丙谷、撒蓮、小街、掛榜等鄉鎮進行遊街。而且警察還用高音喇叭播放中共編製的污蔑法輪功的謊言。同時米易電視臺還攝下了法輪功學員被遊街的鏡頭,並在全縣播放,影響極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米易縣槍斃死刑犯,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周盛會、宋成會、王元品、莊德林、張正煥、張洪英、胡興玉、張遠林,楊興春、張富友、張貴超、張遠會、楊興美、高勝元、李國瓊、辜興芝、範勝美、姚金蘭、黎成忠、曾朝鳳、張軍等全部法輪功學員又被五花大綁,挂黑牌押到在體育場搭建的「米易縣公捕公判大會」現場,將法輪功學員和死刑犯站在一起,讓他們來「陪殺場」。警察當著幾千群眾的面公開侮辱法輪功學員,抹黑法輪功。

利用遊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侮辱的惡行在大陸很多地方都發生過。特別是看到法輪功學員被強制與犯有死罪的囚犯一同遊街和陪殺場時,老百姓就不自覺地對法輪功產生了一種恐怖與敵視。

那麼為什麼法輪功在臺灣廣受歡迎,而在大陸卻飽受摧殘與侮辱呢?同是中國人,僅僅一水之隔,這差距怎麼這大呢?其實原因也很簡單,在臺灣,法輪功好不好,完全由群眾通過自己的瞭解說了算,老百姓有自主選擇煉不煉法輪功的權利;而在大陸,法輪功如何,被獨裁中共控制的媒體輿論所左右。

中共何止是剝奪了不明真相的群眾的知情權,更對親身體驗過法輪功美好的人士進行封殺。強迫法輪功學員遊街的目的就是中共鉗制中國人話語權的一種惡劣方式,從中暴露出中共險惡的用心。

對老百姓不擇手段封口的政權,它說的話老百姓能信嗎?法輪功的真相不已經在大陸廣為傳播了嗎?總有一天,大陸舉行的踩街或遊行中,會有大陸法輪功學員組成的腰鼓隊、仙女隊和天國樂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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