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晴:後三峽須用多少錢?(圖)
一週前公諸於世的《三峽後續工作規劃》,熱議持續了好一陣子。從各家媒體報導看,眾人之關注,多集中在突然換了一副面孔的中國當局——歷來印象,連地震都使勁往好了說,而這回居然對該「偉大工程」之負面影響「認了頭」:移民擾攘、生態惡化、地質災害、水資源爭奪,以及帶給中下游的不利影響。
三峽大壩。(法新社2010年7月19日圖片)
後續規劃中,有一段令三峽上下大小幹部一顆顆忠於黨國之心如「懷揣小兔子」般扑扑跳個不停的話。常務會議強調:「開展三峽後續工作要堅持國家扶持、多元投入、完善政策」,而且,嘩!——「加大資金投入」。
果然,話音未落,已有快手當即掏出請款單:湖北宜昌。早在毛澤東揮巨手年頭就吃定水電的該市,不僅「三峽後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早已成立,這邊規劃剛獲通過,「宜昌推進三峽後續工作項目規劃實施準備」,已「取得積極進展」:本年度(2011年)計畫項目63個,總投資17.86億元。
宜昌如此,秭歸、巴東呢?奉節、萬縣、忠縣、涪陵呢?重慶碼頭、荊江到九江沖刷帶、洞庭、鄱陽兩大湖呢?別忘了還有接受遠遷移民的廣東、福建、浙江、湖北乃至新疆諸省……?
「加大資金投入」。多少?
記得兩年前的春天,僅就「三峽水庫可持續綜合利用」,長江委主任開口就向中央財政索要1000億。今天總理親自主持、並且已經發話「堅持國家扶持」,當年一路高喊「大干快上」、而今變身「憂心後續災害」的公僕要員,哪個不「拿起筆,做撈(錢)杓,安營紮寨三里河」?此「後續」放款,僅在2011年,沒有個成百上千億,是對付不了這幫什麼都幹得出來的「規划行家裡手」兼「三公大饕」的。
「加大資金投入」,溫家寶說得好輕巧啊。加到多大?怎麼加?
不過一年前,北京一家關注社會轉型的民間組織「傳知行」的研究員任星輝,以市民身份,依法向財政部提出「公開三峽工程建設資金相關政府信息」的申請。也就是說,作為納稅人和長年「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繳納人,小任想知道這個偉大工程到底花了多少錢;特別是,作為北京(甚至東北、甘肅、福建)的用電戶,這在三峽工程總投資裡邊佔了一半的強制性「附加電費」,是不是在三峽已經建成並且發電盈利之後,中國用電人還要接著交。
財政大衙門先說小任「申請獲取的信息」,與他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直接關聯。在任研究員呈交了自己的文憑、履歷、工作記錄之後,又拿出某項規定告以「不予提供」。
所幸任星輝所處已是「民主與法制」(胡錦濤登基時許諾)年代;他本人也不再是「領袖揮巨手,我揮小紅書」的馴民。兩個月之後,他向財政部提起行政復議,無果;遂向該部所在地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法院判決「撤銷財政部拒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的具體行政行為」,敦促其「依法重新作出答覆」。三個月後,北京一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小任不服,通過中院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訴。又是三個月過去,「傳知行」研究員任星輝收到北京市高院送達的《行政裁定書》:「駁回」。
從忽悠小平工程上馬,到甩掉後續災難包袱成立主營「發電供電」的上市公司,這項工程最要護著的,怕就是賬目了。該工程已經花掉了多少錢,我們不知道;後續規劃還要花去多少錢,我們不知道;在「三峽水利水電」大把銀子進出之際,電費附加費還要強征到何時,我們也不知道。如今國務院抖開了「三峽後續治理」的包袱。P民們剩下的,莫非和已經過去的20多年一樣,只有鉗口掏錢之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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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