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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因公酒駕」 公檢法開多次碰頭會罰款了事(圖)

 2011-05-27 09: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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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四川丹棱縣一副局長宿仁訓酒後駕車被查獲,其所駕車輛為公務車。丹棱公檢法召開多次碰頭會,認定宿仁訓是因公喝酒暫按"酒駕"處以罰款 1900元、暫扣駕照6個月的行政處罰。經媒體報導後,上級交警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稱其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移送檢方公訴。(華西都市報)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腐敗萬象,招招傻眼。四川丹棱縣公檢法一碰頭,什麼法律法規都成了孬種,公款吃款,頂風作案,居然美其名曰「因公酒駕」,如此蛇鼠一窩,還能為百姓秉持什麼公正呢?

先說宿仁訓局長的因公喝酒的事吧,在這些互相關照者的眼中,因公喝酒是否就是為人民服務的主旋律呢?我分析,這因公喝酒,喝得越乾脆,工作則越賣力,黨交給的任務則完成得越透徹。

5 月3日當天,身為縣水務局副局長的宿仁訓,帶隊開展全縣農飲水工作。忙活一天後,晚上,他與多位工作人員一起,來到縣城某餐館吃飯。席間,宿仁訓喝了一兩白酒和兩瓶啤酒。酒局結束後,宿仁訓駕駛單位公車,送一位同事回家途中,即被設卡檢查的交警擋獲。我斗膽問一問:有哪部法律法規有規定局長工作後,可以花納稅者的錢大吃大喝?可以自由駕駛公車?酒足飯飽,宿仁訓局長還駕駛單位公車,送一位同事回家,這公車私用,該也是腐敗吧。當然,這種腐敗是小腐敗,是大家都有的腐敗,是不能算為腐敗。

5月3日晚,交警部門在丹棱縣境內,還查獲了三個酒駕者,情形與宿仁訓類似。不過,宿仁訓等四人是否該依照醉駕入刑給予追究,交警部門非常犯難。

交警犯難讓我真的糊塗,近日,公安部表示,對經核實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這個是全國各媒體的頭條,用的都是大號的文字,交警們真沒有關注,內部也沒有學習?

我對層出不群的,充滿希望的法律沒有信心是因為我看到太多像丹棱縣這樣,公檢法碰頭就可以操縱法律、架空法律的事了,最後,法律又成了權力的嘍囉,遭殃的仍然是沒有權力的弱勢群體,甚至這些法律又成了某些人的搖錢樹,讓弱勢群體被搖得一窮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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