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獻器官為何不和入黨宣誓掛鉤?

據媒體報導,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近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願登記。屆時,居民在申領駕照時將對萬一遇到車禍等意外情況死亡後,是否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獻何種器官作出選擇。

看到這條新聞,給人的感覺是不搭界。其中又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憑什麼領駕照就該想到死?想到死還有誰肯去開車當司機呢?難道當司機就等於一隻腳邁入了陰槽地府,黃土埋了半截?

儘管批評聲一堆,衛生部長黃潔夫都快被批成了「清潔夫」。活該,堂堂一個西醫外科大夫,居然一肚子非邏輯思維。

那什麼才跟器官捐獻有關係呢?當然不讓,非入黨宣誓莫屬。誓詞中不是有一句「為共產主義獻身」嗎,再往下該不該是捐獻器官和遺體?
因此,本博秦全耀又生出了個創意,何不把捐贈遺體當成入黨條件。當然了,還是為共產主義獻身。不過獻身不再是口號,不捐獻遺體,不獻身你就休想成為一名光榮的共產黨員。

捐獻器官和遺體是一項偉大的任務,試問黃部長,這光榮為何不給黨員給司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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