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組圖)
致溫家寶、習近平、孫春蘭的公開信(十一)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是我們的老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和忠告,告誡後取財必須要有正道。然而,晉安區政府執政不為民的獨立王國,以20元、190元等不等的價格,詐取了農民的財產,逼村民」簽定自願協議,導致貧窮數不勝數。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函(2007)709號的檔文來看,又一次暴露了晉安區政府與市裡的有些領導暗箱操作,擅自提前徵收征地,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套用集體土地徵收征地破壞的有關法律進行犯罪,還貪得無厭著欺詐不義之財:對於被征地農民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打壓,甚至驕橫地警告我們不要拿法律作擋箭牌,不要拿國家明文規定: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當作靠山。

我們受到了侵害,被逼走訪了國家有關信訪部門,反映實際問題,反而遭到了我們的政府打擊報復。於2006年12月31日,來勢洶洶的伍佰多名人民公僕草菅人命,不查看房裡是否有人進行毀房,沒有上千民眾吶喊,林惠珍就白白丟了性命。

侵害一個不依靠社會救助生存的殘疾人林旭光,掠奪了他的店面、房屋、財物,斷絕了他的生計來源,同時,二十多戶的農民流離失所。惡事得成了,現場的公僕們在猙獰笑聲中,我們變成了的冤民,哀泣不止地相信共產黨反映問題互為推了,到了晉安區政府進行毫無人性地打擊。

沒有陽光,只有黑暗!沒有止境,只有受苦!溫家寶講過:"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假如你在地方見不到光明,請你到北京來,中南海的大門永遠向你打開,然而現實中,得到的是被拘留、被勞教、隨身的財產被強奪。

受盡折磨著非法勞教的我,於2007年12月12日,家中無人之際,暴警李福泉、村委幹部肖臣燦、陳齊富,私闖民宅,抄家摸底,中飽私囊。等我釋放回來,才發現一箱珍貴的壽山原石及其他財物下落不明。政府不給處理,還派的黑社會人員不斷著被盯梢、恐嚇、挑釁。

  

想想,我們只想討回自已的窩,祖宗留下的房屋,再次第三次、第四次被毀滅了無處可住,財物屢次被洗劫了旡法生存,還要不允許有半點不敬,有半點反駁的痛苦,晉安區政府的人性在那裡,平日以電視、橫幅、媒體等宣傳方法「和諧社會、以人為本」 的今天,為什麼,訪民冤民越來越多。

所以我們必須申明,如果我們全家成員發生任何意外,任何不測,你們晉安政府當局必將難逃罪責。再奉勸區長阮孝應、區書記王明光等,你們不要作惡多端,要從善解決問題的職責,依法還我們的財物、依法還我們的家園,否則是貪得無厭,臭名遠揚,「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報應,連當訪民的質格都沒有,眼睛一閉,人民幣就作廢了。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惠珍、
林萍、曾明英、陳花裕等
手 機:13609515643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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