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侵犯的不是國家主權,而是獨裁權

一直以來,在人權和主權之辯中,有一句話是經常被引用來做有力論據的,並成為堅固的擋箭牌:國家主權不容侵犯!

可是,這裡得注意一個前提:國家主權屬於誰?按照通行政治學理論,國家由人民組成,主權當然歸屬全體人民,但是人民太分散,沒辦法行使「國家主權」,於是委託給人民授權成立的政府去行使。

因此,政府只是前臺掌櫃,「國家主權」的幕後老闆是全體人民,所謂「主權在民」是也!

明白這個道理後,我們再來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國家主權才是不容侵犯的。

當外國勢力進入某國遭到大部分(或者全體)人民反感且抗拒時,該國國家主權就有被侵犯的危險。例如當年希特勒治下的德國對其他歐洲國家的侵略,以及日本對中國等亞洲國家的入侵,就毫無疑問地侵犯了這些國家的主權。

但是在另一種情況下,當外國勢力是應某國大部分人民的請求而進入該國的,是來幫助該國大部分人民抗擊侵犯他們人權的暴君時,該國主權並未被侵犯。當年美蘇軍隊幫助中國擊退日軍,今天多國部隊協助利比亞反對派打擊卡扎菲,哪裡侵犯了這些國家的主權?

須知,利比亞的主權不屬於卡扎菲政府,而屬於利比亞人民。今天卡扎菲政府對其人民實行暴政,嚴重侵犯他們的人權,此時國際社會應利比亞人民的請求介入阻止,不但保護了利比亞人民的人權,且正因此也捍衛了利比亞的國家主權。

毫無疑問,獨裁者以及暴君們經常用「國家主權不容侵犯」來為他們在國內的肆意妄為做辯護,當擋箭牌。但世界荒謬並可悲的是,被這些獨裁者和暴君們奴役的人們,也往往看不清此點。

這裡不妨引用一段老友方文的話來做結語:

近20年來,隨著「主權不能成為侵犯人權的擋箭牌」這一觀念的逐步確立,我們可以看到,被干預的其實都不是國家,而是某個政權,準確地說是某個依靠私家軍隊的統治集團。當這個統治集團被摧垮,不再有能力危害人類社會的時候,干預也就停止了。

我們看曾經被干預的國家,塞爾維亞、伊拉克、阿富汗……哪個國家目前沒有主權?失去權力,失去合法性的,是米洛舍維奇集團、薩達姆集團、塔利班集團,以及即將的卡扎菲集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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