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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稱中信泰富涉嫌欺詐 解封六份內部文件(圖)

作者:欣言  2011-03-21 12: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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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有限公司(00267.HK,下稱「中信泰富」)未能阻止香港警方繼續調查其衍生產品巨虧案。香港高等法院近日宣判稱,表面證據顯示中信泰富涉及串謀欺詐,六份內部重要文件將解封以供警方進一步調查。

披露損失前曾向中行工行等借貸17.5億港元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08年9月7日,中信泰富便得知因炒澳元等三種外匯的累計期權衍生產品,導致公司賬面虧損147億港元。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港交所發布盈利警告,計入已終止合約產生的虧損7.55億港元,中信泰富當時虧損最多達155億港元。同時,中信泰富宣布已得到持有其29%股份的中國中信集團15億美元的備用信貸。

判決書指出,知悉和披露巨額虧損相隔6週,其間中信泰富曾在旗下大昌行的通告中,發出公司「無重大不利變動」的聲明,法官認為「這是(中信泰富)對外界和公眾有意隱瞞已知或預期巨大虧損的明顯表現」。

同時,在未披露任何財政風險的情況下,中信泰富在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期間,向中銀香港、工行和日本三菱東京UFJ共借貸17.5億港元。批准相關借貸決議的中信泰富財務委員會,包括當時的主席榮智健和董事總經理範鴻齡等四位前董事。

事實上,香港證監會已於2008年10月22日,即中信泰富發布盈警後兩日展開涉嫌違規調查。香港警方則在2009年3月16日介入調查,商業罪案調查科於2009年4月初在中信泰富辦公室搜走大量文件及電腦硬碟等。

警方調查升級後,中信泰富創始人榮智健和範鴻齡於2009年4月8日黯然辭職,由時任中信集團副董事長(現中信集團董事長)、有「救火隊長」稱號的常振明擔任中信泰富的主席及董事總經理。

六份重要文件解封 或有進一步法律行動

此後,中信泰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阻止警方查閱已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的六份文件及錄音,包括其法律顧問在得知和披露巨額虧損期間做出的法律文件,以及在2008年9月23日和10月20日進行的董事會會議錄音。

值得一提的是,榮智健曾於去年1月遭中信泰富三位小股東民事索償,榮智健成功申請將索償案提交高等法院,小股東最終放棄索償。榮智健在申請中稱,他在2008年9月7日被告知集團炒衍生品虧損,但當時情況混亂不清晰,隨即他與董事局研究,並在獲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立即公布,而是直到獲得中信集團財政支持後,再於2008年10月20日發出盈警公告。

由此可見,榮智健提及的法律意見及董事會會議,是中信泰富是否涉及欺詐的重要證據。香港高院法官在閉門檢視上述文件後,最終於今年3月18日判定上述證據表面顯示中信泰富涉及串謀欺詐罪行,上述文件已不受法律專業特權保護,應提交警方以進行下一步行動。

宣判後,法官批准中信泰富暫緩執行判決至4月1日的申請。

彭博數據顯示,中信泰富股價在2007年底曾高見50港元,但在衍生產品巨虧的盈警公告後翌日跌至6.52港元。之後,在中信集團的支持和常振明的帶領下,中信泰富專注鐵礦石、特鋼和房地產業務,出售貨運和發電廠等非核心業務,成功扭虧為盈,其2010年盈利大漲五成,超出市場預期。中信泰富股價也隨後一路回升,3月18日中信泰富收報21.55港元,微升2.61%。

而在此期間,辭職後另立門戶隆源控股的榮智健,在海南繼續開發低價獲得的神州半島土地。神州半島一級開發商中信泰富因此遭媒體廣泛質疑,常振明於去年5月向包括本報在內的記者公開否認雙方有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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