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縣長街頭賣蘋果 城管心裏很糾結,抓不抓?(圖)


山西吉縣縣委書記、縣長在太原火車站附近賣蘋果,身邊圍著制服與便衣保護

中新社太原3月10日電 近一時期,山西吉縣縣委書記、縣長街頭賣蘋果引來了眾多群眾的圍觀,更在坊間引起熱議。
  
十幾天前,吉縣縣委書記毛益民和縣長劉奎生從300多公里外的臨汾趕到山西省會城市太原火車站附近的北倉大廈門前吆喝著叫賣當地的特產吉縣蘋果。(中新網20110311,轉自網易)
  
城管抓小販,天經地義。這就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城管就是要抓小販,小販就是要躲城管,這是哪個都明白再淺顯不過的道理。
  
最近少見城管與小販之間衝突的新聞,但並不代表他們就已和諧相處。城管與小販,一直在進行著貓和老鼠的遊戲——你進我退,你抓我跑,你退我出,你走我樂 ——直到哪一天,小販們都步入大康,不要靠著那微利來補貼家用了,都不再去忍受那種時刻緊繃著神經的考驗了,他們之間的遊戲才會宣告結束。
  
但如今,離那種境界還差著不止十萬八千里。因此,現在,城管還是要抓小販的。
  
城管要抓小販,從來都不是難題。老子高興時,車子往那一停,小販們自然就會見了黑白無常一樣自動迴避,如果不識趣,就做做樣子趕一趕,趕走了,再回車上閉目養神;老子不高興時,就攤子踹翻,貨品砸爛,門牙打掉——或者小販和貨品都直接押送上車,運到一個什麼的所在,給錢放人,貨品分贓——反正,小販們的生殺大權都掌握在城管手裡,翻雲覆雨,只看心情好不好。
  
然而,書記、縣長街頭當起了無證小販,城管部門就超級糾結。抓,還是不抓,這是個比哈姆雷特的生還是死更令人生不如死的問題。
  
小販之所以要被抓,罪名主要兩點:其一,無證經營,不上稅,擾亂市場秩序;其二,佔道經營,引起其他民眾生活不便,擾亂社會秩序。至於其自己解決生計,不給國家添麻煩;至於其微利經營,給很多沒錢群眾帶來實惠;至於其方式靈活,給很多不願多走路的群眾帶來方便……等等好處,在兩個罪名前都不重要,都是可以被忽略的。
  
兩位領導數百裡風塵扑扑跑到省會火車站賣蘋果,即便有人說是作秀,其為民之心,無疑也是讓很多人感動得五體投地。只是,兩位領導的作為,卻正合了小販的兩個罪名。
  
他們沒有到有關部門辦理這個證那個證,便屬無證經營,使其他合法商戶的利益受到損害;在火車站這種人潮洶湧之處擺攤設點,引發圍觀,明顯又擾亂了社會秩序(還不說他們的作法引起爭議,與和諧社會背道而馳)。
  
兩大罪名證據確鑿,而法律面前理論上又是人人平等,太原的城管又不是他們的下屬,因此,對於他們無證、佔道經營、擾亂市場、社會秩序的行為,太原的城管是一定確定以及肯定要予以取締的。
  
可城管缺席了。
  
他們沒有被趕,沒有被抓,他們上了新聞,成了當地記者津津樂道的對象,也許,書記縣長賣蘋果,身邊圍著制服與便衣保護,城管不敢強硬,但上前交涉一番還是應該的吧?否則,不顯得省會的城管太過軟弱?不管哪樣,不得不說,此是太原城管部門的失職。
  
口子一開,洪水便會氾濫。以後小販們都理直氣壯,縣長賣得我們就賣不得?城管部門只怕要無言以對難以自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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