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孩子尊老應從家長自己做起 不應用立法來管制
今年伊始,就從中國民政部傳出消息,說是《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訂草案已經基本完成了。修訂草案中在「精神危機」一章裡,特別增加了一條「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的內容。
也就是說從1999年春節晚會開始走紅的那首《常回家看看》的歌,以後就會以法律的形式出現,成為保障中國老年人權益的一個措施了。這樣呢,如果子女做不到常回家看看,老人就有權利依法起訴他們。
我們再來看看另外一個新聞,也是剛過年,山東省的中小學就接到來自省教育廳的通知,要求各學校在開展誦讀經典的活動時,要慎重選擇誦讀的內容,不可不加選擇地全文推薦,如《弟子規》、《三字經》、《神童詩》等內容。
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通知中提到,由於對於誦讀活動的內容研究不深、分析不透、甄別不夠,致使一些帶有糟粕性的內容流入了學校,扭曲了學生們的價值觀,腐蝕了中小學生的心靈,造成了很壞的負面影響,所以政府要出面加以規範。
與之相對的是第三條消息,這其實不是一條消息,而是一個現象。那就是2010年在中國悄然興起的辦少年兒童國學班的風氣。有些國學班是寒暑假期辦,孩子們放假了到那裡去學習誦讀,背誦一些所謂的國學經典,比如《二十四孝》、《三字經》、《弟子規》、《道德經》,甚至還有《論語》、《中庸》、《大學》、《易經》,還有《心經》等等。
有些國學班,則是全日制,甚至是封閉式寄宿制的學校或者私塾,比如深圳的大同學堂、安徽的至善學堂、廈門的明道學堂等等。不少孩子被家長送到這類學堂去,他們穿漢服、行古禮、讀經書,儼然成了返璞歸真的國學新一代。
我到網上隨手查一下,就找到了2010年中遍佈全國各地的325個專門致力於弘揚國學的讀經班、國學堂的信息。至於像山東省中小學那樣在現有課程中增加誦讀經典活動的學校,那就更是數不勝數了。
這些學校、學堂、講習班的目的大都是說要弘揚民族文化、熏習聖賢經典、涵養孝親尊師的德行,同時開發學生的潛質,聽起來真的很吸引人。孩子們從三、四歲起就開始背誦古書經典的是非利弊,公眾和媒體上一直都有爭論,現在則演變成一段公案了。不是嗎?山東省教育廳以政府規範的形式出來治理學校的讀經內容,他們擔心孩子們會受到傳統經典的腐蝕,所以要剔除糟粕。然而不少家長卻認為當今社會上的不良影響會腐蝕孩子,所以他們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國學私塾裡去專門學習經典,修身養性。
那麼,這裡面究竟孰是孰非呢?這件事在我看來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是」或「非」的問題。乘孩子們年紀小、記憶力好的時候,多背誦一些傳統經典;乘孩子們心靈單純、行為有可塑性的時候,多學一些為人處事的道德、禮儀、素養和學問,這對孩子們眼下的成長和未來的人生,肯定都是有好處的。
但是,我反對灌輸式的、形式大於內容的一些所謂的國學堂,更不贊成那種一窩蜂、大躍進式的辦學方式和死記硬背、光說不練的學習效果。所以我覺得政府出來規範一下,還是有必要的。雖然,應該怎樣規範,還有待於商榷。
孩子們學習經典、傳承文化,是一件好事。但即使是教師、家長能夠最大限度地向孩子們灌輸中國的經典與傳統美德,他們畢竟仍然生活在現實社會,孩子們自己的切身經歷對於塑造他們的思想、道德和行為,更有影響力。所以無論孩子們學經典也好、不學經典也罷,給孩子們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空間,讓他們的身邊到處都是行忠孝、為禮儀、懂廉恥的德行之人,孩子們必然會被潛移默化。
這就又回到我前面講的那第一條新聞了。由政府立法要求子女們常回家看看,其實是一個下下策。因為如果連最基本的孝親行為都要由法律來規範的話,中國這個社會就真的出了大問題了。我們中國早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訓,更何況尊重老年人的今天就是尊重自己的明天,這個道理所有的人都應該知道。
孩子們把成人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裡,更會照著樣去模仿。所以要培養孩子尊老的美德,家長們都應該從自己做起,為孩子樹立榜樣。而政府的責任,不應該是用立法來管制道德行為,而應該是為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提供合適的氣候與土壤。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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