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移民來美的門坎可能會再降低。華爾街日報16日指出,國會參議員柯瑞(John Kerry,民主黨)和魯加(Richard Lugar,共和黨)今年2月提出的幫助外國企業家順利來美的創業簽證法案(Start-up Visa Act),獲得兩黨議員的支持,最快可望明年1月再度提出。
這項法案主張設立「創業簽證」,外國出生的企業家籌措到10萬美元創投資金或獲得總額25萬美元的股權融資(equity financing),在美國創立公司,即可獲得綠卡,申請人必須在兩年內創造至少五個工作(僱用配偶或子女不算)。
美國目前有一種門坎過高的EB-5投資簽證,規定移民要在美國投資至少100萬元和僱用十名員工,才可得到。其它是每年6萬5000個的高技能H1B簽證。
數據顯示,美國誕生新公司,外國企業家扮演極重要的角色。但是,有意在美國創業的外國企業家往往因移民身份問題而無法施展。這項法案遠比「夢想法案」更容易得到國會兩黨的支持,而且還沒有被包進「綜合移民改革案」之中,可以單獨提案。
舊金山的加拿大籍青年企業家布萊恩‧王(Brian Wong,音譯)擬創立Kiip公司,提供移動廣告平臺,想要在手機和遊戲之間建立橋樑。他已籌措到30萬元資金,聘用了兩位員工,希望明年此時把全職員 工擴充到40人。但是,沒有美國簽證使他難以大展鴻圖。他說,創辦人移民身份未定,令投資人和顧客不安。
數據顯示,移民在美國創立科技公司的機率,比美國出生者多將近30%,谷(Silicon Valley)的科技公司大約三分之一由華裔或印度裔企業家創立。但是,這些公司都是從很小的資本起家,許多瞭解科技公司內情人士表示,創業簽證法案有關 創業資金的規定,數額可能太高。來自香港的33歲谷科技公司顧問楊佩珊(Edith Yeung)說,創業者或許能籌措到5萬元,10萬元相當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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