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犯罪」中的責無旁貸(圖)


上海大火

一黨專政為總制的毒瘤已把中共癌變通體爛透。必然的毀滅,必然的審判,必然的償還,一切必將隨著冬去春來,斗轉星移的一天必然到來,必然兌現。

為了延遲這不痛快的一天,它已把自己變成凶獸。公檢法城管強暴系統,中宣部為主的文字獄系統,以及多如牛毛的「五毛黨」、「信息員」等等,就是這凶獸身上的利牙尖爪,護身的皮毛。

中共惡黨的萬惡之一,就是把全體民眾變成人質。從歷史上的農村根據地到進入大城市,它總是用每個成員揹負血債,用連續不斷的政治運動,把每個成員輪番變作革命動力和革命對象,以便膠著和凝聚這個邪惡的體制,使每個成員既害怕它,又感恩它,也離不開它,這就是共產邪靈的鬼魅和狡黠。今天它拿出一多半民眾的血汗錢來「維穩」,更擴大了它的「體制犯罪。」

遍於國內的強拆,屢屢逼人自焚、跳樓,受害人甚至以集體自殺抗拒。這其中的罪魁禍首當然是邪黨和它的政府以及它們保護的官僚資產者。令人思考的是,強拆就下令強拆不結了嗎?,為甚拆幾間房或一幢樓還要出動上百名、上千名乃至3000多人打陣地戰那樣,就是以這「人海戰術」掩蓋開槍殺人者。最近湖北武漢黃陂區盤龍鎮後湖村的強拆,就出動3000多武警、公安、城管,就開槍打死了抗強拆者之一龔澤林。開槍者誰?天知道。

上海大火,禍首就是體制性的腐敗犯罪,公安部管著消防,本來這次大火上海消防擺擺樣式小打小鬧,部裡高官卻大為其評功買好,以國家的名義掩蓋罪惡。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體維權聯盟「結石寶寶之家」的發起人趙連海滿懷正義為民請命,卻大大傷害了這「體制」的「自尊」,顛倒黑白判了正義和良知的罪。判罪的法官是誰?他受了誰的指使?都被掩蓋了。

共產黨的各級頭人,既是一黨獨裁的黑頭頭,更是各種犯罪特別是「體制犯罪」的總根子,不管是全國性的大範圍還是區域性的小范圍,概莫能外。臨沂市委書記連承敏。吃飽喝足了就遐想延年益壽,中醫醫院院長王福席捫准了書記大人這思想脈搏,就主動獻上「宮廷秘方」:五天佔有一處女,連續100個,可延壽10年。臨沂藝術學校校長劉大偉聞訊照辦,個個驗明正身,按時送到指定地點;從去年9月開始,在過程中致使一個13歲,一個14歲懷了孕,一個12歲的孩子大出血,連大書記掏出200元錢叫那女孩買點東西保養保養。「共產黨愛人民」想的就是週到!事情敗露,連大書記的烏紗帽怕是戴不住了。王院長、劉校長這樣「熱愛黨」、「聽黨的話」、「一切聽從黨指揮」的「體制性」的黨性,「體制犯罪」該當何罪?!

1992年,東西德統一後,審理了著名的「柏林牆守衛案」,4個東德士兵犯有血案。辯護律師聲稱這幾個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云云。法官說: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道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准的原則;你應該早在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家法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有人問:當官的命令開槍,能不開槍嗎?法官說,可開槍,但不一定射中,不射中,就是良知;開槍,執行命令,但命令沒有一定射中。法官的上述理由,成為當代法律史上的名言。擁有200年歷史的素有「將軍搖籃」之稱的美國西點軍校為此新增一條校訓:「拒絕執行不正確命令」。

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一句「打死算自殺」的信口開河,其氾濫之洶洶,在大陸監獄裡什麼慘絕人寰的醜惡都使出來了,幾百種的酷刑都被搬出來了,屠夫民賊們嘗夠了折磨人和殺人的恣肆和快意,良知——對那些喪盡天良的人來說,是不可知的天音。

邪惡的中共今天更加放縱一些人和許多人作惡多端,為的是多找一些殉葬者。由於放逐了「良知」,便放縱和養肥了邪惡。大邪惡,中邪惡,小邪惡捆綁在一起,就成了更大的邪惡,這就是給正義設置的戰勝它的難關。但這只是邪惡的一廂情願。

正義只有一個敵人,邪惡。邪惡卻有兩個以上的敵人,一個是正義,另一個和另一些,就是邪惡加邪惡。瘋狗和餓狼往往都是在嘶咬和撕嚼同類的過程中同歸於盡的!

奉勸中國大陸一些執迷不悟佯裝糊塗的「體制中人」,清算的一天來到了,欠什麼是要償還什麼的。

法律不客氣,良知更不客氣。責,不可一鍋黏粥沒有豆,向來是小蔥拌豆腐——青青白白的。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後悔者會說。但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

「責無旁貸」,正義者勇於承擔大任往往用「責無旁貸」,那麼邪惡者的罪責呢,同樣不能「旁貸」,不能推諉。有關之人,早該切記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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