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喬布斯學創新

我看過幾乎能找到的關於喬布斯的傳記,恐怕中國比我更熟悉蘋果歷史的人不多。最近三年喬布斯彷彿是把35年的功力一掌擊出——他用一款iPhone幹掉了諾基亞,再回過身來用iPad對微軟和英特爾發起很大衝擊,如果算上之前的用iPod超越索尼,喬布斯好像進入了「飛花摘葉,即可傷人」的境界。跟他的這些創新相比,我們現在做事的格局都還不夠。

但是學習喬布斯比較容易陷入兩個誤區。第一個是把喬布斯神化。我們都是人,其實喬布斯也是一個有七情六慾、缺點很明顯的人;第二,很多人只看iPhone、iPad和App Store的成功,就好像看到所有成功的公司都有一棟獨立辦公樓,那你就得出了結論說「有獨立的辦公樓是成為偉大公司的必要條件之一」。這種把不是成功真正的原因上升為經驗,是貽害無窮的。

其實我一直在想,究竟喬布斯為什麼能想到iPhone這麼一款產品?

首先我覺得這肯定不是一個造化於密室,然後用幾年時間去實現的靈感。我甚至可以說喬布斯一開始是沒有戰略的。因為創新不是大家想的那種,一個人特別牛,構思出一切。我認為創新就是一種思維方式,或者分散,或者逆向,或者組合。它一定是有基礎的。創新應該像我們玩遊戲似的,走到某一步的時候突然出現一些新的線索。

我猜喬布斯做iPod的時候也沒想到日後的iPhone和iPad,iPod賣了一億部之後再做iPhone,便是水到渠成的事。他只是基於iPod做了很多探索:先把iPod從黑白屏幕變成一個很小的彩色屏幕,一開始只能看照片,然後這個屏幕再擴大,能看視頻。這個時候再加一個通話模塊是不難想到的。等有了iPhone,想到把屏幕再放大變成iPad,也是順理成章的。可如果沒有每一步的積累,沒有用戶基礎,假如他第一步就做iPad,會怎麼樣?喬布斯的戰略都不是大跨步的戰略,他每一步都是在不斷地捕捉當前的用戶需求和市場狀況,然後再往前走一步,包括他打造的App Store。

而且喬布斯非常關注細節。他會趴在電腦上一個像素一個像素地看那些按鈕的設計,而且他曾經跟員工說,「你要把圖標做到讓我想用舌頭去舔一下」。只有像喬布斯這麼關注細節的CEO,才能真正去瞭解用戶的需求。所以我不認為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一開始就從大方向上想好的。相反英特爾、諾基亞這些公司做的戰略都很好,但就是離消費者太遠,所以結果要麼就是發現不了真實需求,要麼就是已經在市場上被證明是馬後炮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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