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575次 千萬存親屬名下

河南省封丘縣原縣委書記李蔭奎,在擔任封丘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貪污受賄上千萬元,先後1575次受賄,創下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但其家庭成員名下卻沒什麼錢。法治週末報導,原來,李蔭奎一邊上繳廉政帳戶資金,一邊卻讓妻子四處找親戚朋友借來身份證,用其他人的名義藏匿巨額贓款。

據報導,落馬貪官李蔭奎,在擔任河南省封丘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主動上繳廉政帳戶資金63萬9800元,以示自己清廉。不料,日後他卻被查出先後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給予的人民幣1276萬元、歐元8000元、美元8000元,創下了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

李蔭奎在「陰溝裡翻了船」,這條「陰溝」還是他自己一手挖出來的,就是地處封丘縣城居民區中的「毒工廠」——河南省新鄉市黃河化工有限公司。

報導說,黃河化工非法生產甲醇,省、市政府部門為此多次下達停產令,但黃河化工卻屢屢「起死回生」,甚至被列為了當地政府的重點專案。2008年9月,900多名居民代表聯名按下紅手印舉報。

2009年2月,剛任幾個月縣委書記的李蔭奎被「雙規」。

報導指出,面對專案調查組,李蔭奎十分坦然:「你們查吧,家庭情況可以說明我的問題。面對金錢誘惑,我抵抗住了。但礙於人情,也收下了一些錢,我都上繳廉政帳戶了。」

專案調查組調查發現,李蔭奎和妻兒名下均無大額財產,而李蔭奎在2003年至2008年12月確實上繳廉政帳戶資金共63萬9800元。案件一度進入了僵持階段。

面對調查,李蔭奎最終主動交代,在2002年中秋節至2009年春節期間,他先後共1575次收受140餘人賄賂780萬元、禮金553.7萬元,貪污8.4萬元的犯罪事實。但李蔭奎的巨額財產究竟藏匿於何處?

報導說,原來,李蔭奎和妻子劉士珍在收受第一筆賄賂時,怕東窗事發。二人於是決定,家庭成員名下不放財產,而是讓親戚朋友四處找身份證,以備存款之需。

鑒於李蔭奎有自首情節,並且退繳了絕大部分受賄贓款,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李蔭奎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蔭奎對一審判決不服,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據報導,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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