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25日披露數據稱,8月全國天然氣表觀消費88億立方米,較7月份增加2億立方米,再創4月份以來歷史新高,同比增長23.8%。發改委稱,據反映,目前中亞進口天然氣價格明顯高於國內銷售價,中石油集團承擔了巨額虧損。發改委經濟運行局表示,天然氣消費量的快速增加受到新增市場擴展較快的影響;今年冬季高峰用氣平穩供應依然面臨一定壓力。
壟斷企業喊虧損基本是漲價的前兆,而「巨額虧損」的語境下,價格會怎麼漲,我們就不敢想像。國產天然氣因為「比價不合理」而剛剛來了一次暴漲,又說中石油在進口天然氣上承擔了巨額虧損,不用說,下一輪漲價又已箭在弦上了——壟斷企業一喊虧損、一哭窮,政府部門便忙不迭地運作漲價程序,這已經是規律。而「巨額虧損」兼「供應壓力」之下,漲價理由自然是充分得很了。
如果進口天然氣價格明顯高於國內售價,由此造成中石油巨額虧損,那麼漲價也屬合情合理。問題是,既然讓我們從兜裡多掏錢,我們就想知道這錢掏得是不是明明白白,所以我們有權利知道壟斷企業究竟是怎麼個虧法,具體虧了多少?而不是籠統含糊的「據反映」、「巨額虧損」,我們就得稀裡糊塗地往外掏錢。
中石油這樣的國有壟斷企業,有些業務如進口天然氣,有虧損,但更多的業務卻有巨額盈利,相抵之後仍是巨額盈利,否則不會總是在世界「百強」與「最賺錢的企業」上名列前茅。而中石油的大股東既是全體國民,以其收益回報社會與國民便是天經地義,而不是說,成品油業務賺了,我就往兜裡揣,天然氣業務賠了,我就拿市場法則說話。市場法則當然是理所當然的,但是身為國企,且以國家壟斷政策賺錢,然後談起市場法則來毫不含糊,那就不對了。
再有,中央財政給中石油的巨額補貼與其巨額虧損是什麼關係?中石油的企業管理成本與巨額虧損是否有關聯?這些信息應該披露出來,也好讓我們知道,網上流傳的「中秋天價福利」是不是真的;類似「天價燈」之類的成本佔了企業總成本或分支業務成本的比例是多少,等等。消費者可以負擔「進口價格明顯高於國內售價」造成的虧損或漲價因素,但企業和政府部門必須讓消費者知道,他們多掏的鈔票中,是否負擔了壟斷企業不合理的高消費、高福利?
我們最擔心的不是漲價,而是漲價的理由太多——節約能源、比價不合理、國際接軌、供應壓力……今天來了「巨額虧損」一說,不知道明天還會有什麼「說」;如果來一個說法就要漲價一次,而又永遠不缺說法,壟斷企業漲價就成了變著法地「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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