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提法不妥

關於「色收入」問題一直牽動著中國人的神經。老百姓痛恨灰色收入,因為這是不公平的加大社會貧富差距的一個源頭。而掌握了一定資源與權力的群體則喜歡這個名詞,因為這往往是他們脫罪的一個遮羞布和遁詞。

但是灰色收入到底是什麼?目前沒有確切的定義,社會普遍的理解是介於「黑色收入」和「白色收入」之間的收入,也就是介於所謂「合法」與「非法」之間的收入。

其實上述社會對於灰色收入的名詞界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因為一項收入,要麼是可以見光的,是乾淨的收入,也就是白色收入。而那些髒錢,注定是無法見光的,即便洗白了,但是這些收入要麼是無法公開,要麼是無法完全公開披露其最終來源,因此是黑色收入。在黑色收入和白色收入之間,並不存在什麼灰色地帶。

目前的所謂灰色收入之說,實際上對普通人不利。因為目前的所謂灰色收入,把一些普通勞動者的正當收入歸結為灰色收入,從而掩蓋了一些擁有資源和權力的群體的不正當收入。比如說,長期以來,人們把工資、津貼之外的經濟收入如稿酬、兼職收入、專利轉讓費等,統統叫做「灰色收入」。其實這種收入只是普通人在業餘時間,利用自己的技能取得的一種正當的勞動收入。

由於個稅制度和收入統計體系的不完善,普通人在本職工作之外獲得的勞動收入可能未進入統計和納稅。但即使這些收入未曾納稅,也是普通勞動者付出辛勤的汗水才得到的,因此仍然是白色收入,是正當的。

那些利用自己的權力和資源而索取的不能公開的、不正當的收入,實際上是黑色的收入。而所謂的巨額財產來歷不明,儘管可能用「灰色收入」做幌子,實際上都是黑色收入,只是證據已經湮滅或者是被掩蓋了。

所以,目前的灰色收入的說法不妥,應該去除「灰色收入」這個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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