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華人民共和國障眼法

中國有所謂的物權法,但物權法沒能保護老百姓的房子,卻不斷看到新聞說有老百姓為抗拒政府強拆而自焚。中國有所謂憲法,憲法承諾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但做為「國家主人」的人民,從來沒有過主人的權力,只有向黨政府納稅的義務。

有物權法,但人民的財產不受物權法保護。有憲法,但人民不能享有憲法所承諾的權利。其實,這就是江湖上傳說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障眼法,這所謂法律就是領導們高興的時候拿在手裡擺弄的玩具。P民們如因此而認真,那就錯了。

這個國家,大橋被運沙船撞垮了,經「專家」目測就能得出大橋不存在質量問題的結論。舟曲泥石流了,聽黨政府的專家說,泥石流的發生和當地的植被被破壞沒有關係。女嬰兒發育早了,衛生部說和聖元激素奶粉沒有關係。之後,又聽說打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和疫苗沒有關係。吃小龍蝦有病了,聽說和「洗蝦粉」也沒有關係。房價高了,政府說和它炒高的地價沒有關係。官員腐敗了,地震被瞞報了,聽執政者說,和黨和政府也沒有關係。

只要對官員有利,就極力要向世界接軌,對官員沒利對老百姓有利,就說中國有中國的國情,要中國特色。上述這些,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障眼法的一部分實際執行情況。

而中國有太多老實到近乎窩囊的老百姓,面對這樣明顯的障眼法,還要抱幻想。面對強拆的反抗,採用的是令人悲哀的自焚。唐福珍因抗強拆燒死了自己,卻被領導們定為「暴力抗法」。領導的邏輯:領導的意志就是法律,領導要強拆你家房子,你如不從,就是抗法,你燒死了自己,不是人命關天,而是你破壞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他強拆你家房子的時候,不和你講物權法。因為法律是領導家的,領導需要哪條就搬哪條,如果那法律關係了老百姓的權利卻觸及了領導的利益,領導就看不見。

而宜黃官民因強拆的對抗就更加悲劇。無奈的民眾點火自焚,在場的官警察察等人無一施救,甚至受害者家屬想去救人還被警察阻止,事後還危脅家屬不許上訪以及向媒體透露此事。這就是傳說中的中國特色。

老百姓火燒自己並不能阻止愈演愈烈的強拆事件,自焚也只是傷害自己,沒有實際意義,只是給黨統治的和諧社會添了幾個冤魂。而領導不在意你燒死自己,死一個老百姓和死一萬個老百姓在領導眼裡都只是個數字。但領導們害怕老百姓遊行示威,害怕出楊佳,怕老百姓上網發帖揭露政府的腐敗,甚至害怕老百姓家裡的菜刀,所以買菜刀要實名制。

中國的老百姓,有無數種死法,沒有活法,而政府卻擁有無數種對付屁民的辦法,更厲害的是擁有讓屁民們抱有幻想的障眼法。社會不和諧?沒關係。只要新華網和CCTV說和諧,就一定是和諧了。

如果你看穿了黨國的這些障眼法,要麼選擇逃亡,要麼就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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