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氏新聞評論週刊(159)

一:我國已初步建立網際網路基礎管理制度。

說這話的國新辦主任王晨真是太謙虛了,中國的網際網路已成為一個中國區域網,成了一個網際網路監獄,這是不爭的事實。就像傳媒人安替所說,他國成天研究的是如何利用網際網路創新,而我國則是捉摸如何限制網際網路,還說什麼軟實力,軟你個爹。官方常在說,我們什麼時候又錯過了發展的機會,但中國網際網路的發展本有可能同步跟上世界步伐的時候,卻被官方活生生搞成一個毫無能力的太監。中國網際網路經這樣的整治和扼殺,只會是世界網際網路的山寨版。可以毫不客氣地說,大喊特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官方,才是這個國家和民族的罪人。

二:公安部:對正在學校行凶者可採取一切措施。

不解決高壓統治的問題,不解決民眾無處申訴自己冤苦的問題,不解決民眾利益被強行剝奪的問題,不解決底層民眾就業難和生存壓力的問題,那麼這樣的校園慘案就不會絕跡。這種無差別、無目的的泄憤式殺人,絕對會成為一種無法解決的頑疾,使得對生存的恐懼在全民之中蔓延。不從制度上解決如何限制公權力的問題,不從制度上保障民眾利益的問題,那麼這樣的恐懼只會增加不會減少,進一步增加整個社會的運營成本,從而使得因濫收苛捐雜稅而導致民眾的進一步反抗。這種突發性的、恐懼性的、非差別性的、無目的性的殺未成年人,使得官方目前的維穩方式完全失效。

三:國家賠償法擬規定依法刑拘後放人不予賠償

刑拘後放人不予賠償,是給予本來權力就很大的公安機關以超越自己範疇的許可權,如此不受約束的公權力,其禍害民眾,將未有窮期。同時也使得濫抓捕變成了一種不受法律懲處的肆無忌憚的行為。即便真有國家賠償,也是用納稅人的錢來賠償,未對具體辦錯案者以任何懲處,更不能承擔什麼賠償責任,這都是拿納稅人的錢來替惡行買單。這樣沒有任何約束和懲處能力的納稅人買單行為,也助長了公安機關冤假錯案的增長率。

四:深圳公安局長:不清除無業人員 深圳沒有太平。

這種納稅人的錢財所養的官員,居然說出這種毫無人性的充滿歧視的納粹語言,簡直讓你不敢相信。雖然中國官員近兩年來的雷人語錄——無人性的話說了很多,但真想像不出他們還能說出多麼愚蠢顢頇的話。不僅不幫助無業人員,不僅不幫助底層民眾,卻要將底層一古腦兒地趕走,以成全這種沒有人性的所謂「安全」,這樣的共產黨官員還說為人民服務,你不會覺得噁心嗎?如果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像這樣的官員會因這一句而被免職下臺,但在中國卻有可能因他的心狠手辣,而成為上峰器重的條件。

五:河南平頂山百餘名城管乘16輛執法車上訪討薪。http://news.qq.com/a/20100430/000184.htm。官方總是一廂情願地相信自己的經濟發展會毫無懸念地好下去,這種不經腦子的盲目想法,就會使他們對持續的貪污腐敗充滿瘋狂的樂觀。這種愚蠢的樂觀,往往是自掘墳墓的第一鏟。當你有錢來進行維穩的時候,所有的人都似乎聽任的你驅譴和安排,但當你不能滿足這一切的時候,你的社會運營立馬百孔千瘡。那些參與維穩的人員隨時便可反戈一擊,城管固然可以乘執法車討薪,軍隊也未必沒有開坦克上街造反的一天。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一直不受傷害,這是一個徹底的互害社會,真要使社會良性發展,使所有人的正當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才是王道。

六:改革公務接待制度須公開部門費用信息。

2008年5月1日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後,成為典型的聾子的耳朵——擺設。我早就說過,中國的法律當其要限制公民權利的時候,簡直有一種不可阻擋的邪惡的高效。但當其要保護公民權利的時候,卻又是非常邪惡的不靠譜,沒有多大用處。特別這侵害公民權利的來源是強大的公權力時,那麼你所有呼喚,他們將充耳不聞,死豬不怕開水燙。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已經兩年,不少公民要求政府公開其政務活法,艾未未的公民調查小組要求公開512大地震中死難學生名單及其它相關數據,卻被政府用種種理由拒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所謂的接待公開幾乎是不可能的。這篇新聞報導也沒有特別新穎的角度,也沒有什麼新的建議,但法律成為毫無用處的擺設時,你除了反抗還能有什麼建議呢?

七:從汪暉「抄襲」到學界的「中國模式」。

中國高校在黨化、行政化的毒瘤管制之下,其分肥模式已然成型,這也是當下高校知識份子沒有創造力,沒有社會責任感的真正原因。所有的學術研究,都變成了一種官方對知識份子的收買,所以拉幫結派、暗箱操作、抄襲成風才成為一種常態。近二十年來,中國高校頹敗是眾人皆知的事,卻還在那裡大喊特喊要辦世界一流高校,其可笑之處,近於太監大喊特喊自己是世界最有性能力的人一樣可笑。

2010年5月3日9:13分於成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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