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督徒阿里木江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十五年徒刑
新疆維吾爾族基督徒阿里木江委託的上訴辯護律師李柏光昨天得知,被以「向境外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以「絕密」級別量刑)判刑十五年的阿里木江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在北京的李柏光律師4月7日說:「3月16日,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喀什地區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阿里木江被判十五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阿里木江和其案件簡介*
阿里木江.依米提先生今年三十七歲,2008年1月11日被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拘留。同年2月20日,被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逮捕,被羈押在喀什市看守所。
阿里木江被捕後,他的維族基督徒妻子和當地維族基督徒都曾經被警方審問,問的全是信仰方面問題。本案2008年5月27日在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涉嫌罪名是「煽動分裂國家、向境外人員提供國家秘密」;2009年7月28日第二次不公開開庭審審理,去掉涉嫌罪名中前一項,保留後一項。2009 年11月26日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李敦勇律師:「‘鑑定’形式內容都有問題,此案中心是宗教問題*
一審辯護律師李敦勇認為「中心環節就是(保密局)‘鑑定’,很荒唐,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有問題’,連鑑定人簽字都沒有。內容上,不符合實質要件。按照‘絕密’定義,一旦泄露,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但他‘泄露’了這麼長時間,沒有任何損失。當時有關方面已知他所謂‘泄密’,還放走了那個(‘泄密’對像當事的)外國人,這證明根本不叫‘絕密’」。
李敦勇律師分析本案,認為:「這裡邊中心還是宗教問題,仇恨穆斯林轉信仰其它宗教。」
*李柏光律師:回顧上訴過程,法院拒絕了律師提出的公開審理要求*
李柏光律師回顧上訴過程:「案子是去年11月26日作的(一審)判決,我們在十天之內,即12月初向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
主持人:「二審審理和裁定有沒有開庭?」
李柏光:「我們(與李敦勇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向法庭遞交了要求公開審理申請書,說這個案子涉及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法庭打電話通知我們,拒絕了我們的申請,說這個案子不公開審理,書面審理。」
*李柏光律師:「人為製造證據」,二審裁定與一審判決一樣非法無效*
主持人:「後來用什麼方式通知的二審結果?」
李柏光:「作出二審裁定之後,就打電話通知律師說,要我們去取《裁定書》,還是寄過來?我說‘寄過來。我們不去取。’昨天寄到我們辦公室了。」
主持人:「《裁定書》怎麼講?」
李柏光:「《裁定書》內容是這樣的,認為喀什地區中級法院所認定的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所以維持原判,駁回上訴。也就是說判處阿里木江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是合法的、正確的。」
主持人:「您怎麼看這個裁定結果?」
李柏光:「這個裁定跟一審判決一樣完全是非法無效的,因為它認定阿里木江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可是我們看到法庭出示的證據,說是有兩個喀什地區的維吾爾人看到阿里木江進了在當地開咖啡廳的美國傳教士格利高裡.科本先生的房子——這就是證據。還有就是宗教局找阿里木江談話,問‘你為什麼信耶穌?’‘你們基督教的教義。。。?’等等這些,告訴了美國人科本。它說這是‘國家絕密資料’,是‘國家絕密級秘密’。
但是按照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細則》規定,認定‘國家絕密’的權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局,新疆這種省級保密局是沒有權力認定的。可是法庭就根據這麼一個喀什地區公安局所作的非法無效的‘國家絕密’的從新疆自治區保密局拿回的這麼一個‘認定’,交給法院,法院居然就採信了這麼一個非法無效的證據,就是英文中所說的‘Artificialmanufactureevidence’,(人為製造的證據),根本沒有客觀性、真實性。就這麼判阿里木江十五年。」
*李柏光律師:該案審理過程中不合中國《程序法》之處*
主持人:「整個案件審理,您覺得程序上符合不符合中國現行相關法律?」
李柏光:「很多地方違反中國《程序法》。例如,律師在一審的時候提出對鑑定的非法無效性,必須重新質疑,一定要提交國家保密局來認定。但是被法官駁回。因為對阿里木江判刑的唯一‘證據’就是這份喀什公安局到新疆自治區保密局所做出的、認定阿里木江對美國人的談話,是‘國家絕密’。
要是按這種判法,北京警察經常找維權律師或異議人士談話,不都變成‘國家絕密’了?那北京維權律師和異議人士都要被判十五年或無期徒刑了!
程序違法第二點:(一審我沒參與)二審我們律師要求公開審理,他們也拒絕。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要求公開審理,法院應該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只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可以。但這個案件實事不清、證據不足。唯一證據是人為製造的,不是客觀收集而來的。所以程序嚴重違法。」
主持人:「您看這個案子,比如在‘超期羈押’、‘超過法律規定時限’等方面還有沒有什麼與中國現行法律相違的地方?」
李柏光:「‘超期羈押’這在中國很多時候,很多案件是普遍現象。所以很多人根本就不再想到這個問題了,也就是說甚至有點麻木。按照中國的《刑法》規定,一個案件有重大複雜案情,也不能超過八個月零七天。可是阿里木江被羈押到2010年都兩年多了才作二審判決。嚴重‘超期羈押’都不知超過多長時間了。」
*李柏光律師:繼續申訴,維護法定阿里木江擁有的各種權利*
主持人:「案子進行到現在,您下一步有什麼打算嗎?」
李柏光:「按中國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如果案件終審判決了,還可以為他到法院提起申訴。但是我想這個案子即使提起申訴,可能從法律上看。。。主要是從政治上看,估計前景也不會很樂觀。因為我們明明感覺這裡面有很多法律之外的因素在影響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判決的過程特別明顯。」
主持人:「有沒有可以作為例子舉出來的?」
李柏光:「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到宗教,也沒法提出來。我們還是要到法院為他提起申訴。
阿里木江作為基督徒,他在監獄裡還有宗教信仰應有的權利。應該為他申請在監獄裡閱讀聖經和每個週日作禮拜的權利。按照中國《刑法》五十四條和《憲法》三十六條和《監獄法》,他在裡面這個權利是不被剝奪的。因為只剝奪政治權利,不剝奪其它任何權利。如果有關部門拒絕,阿里木江也可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雖然沒這種先例,但維護權利總是從個案開始。」
*李柏光律師:阿里木江案是中國三十年來侵犯法定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最嚴重案件*
主持人:「作為阿里木江案二審辯護律師,您對這個案件是否依法辦案,還有什麼要講的?」
李柏光:「阿里木江這個案件,雖然從罪名看是‘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但這個案件的本質還是宗教自由案件,也是中國最近三十年來可以說是因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所遭受到的比較最沈重、厲害的一種處罰。所以我想這裡邊肯定不是像起訴書、判決書上說的那麼簡單,還是有很多宗教政治因素在裡邊。確實大家都說這是中國三十年來最嚴重的案件,判這麼長的有期徒刑。」
主持人:「下一步的申訴會從什麼時候啟動?」
李柏光:「可能最近看看他移到什麼監獄吧,問問他本人的意見,看他自己有什麼權利的申訴請求,再根據他個人的意願幫助他。」
主持人:「現在他移到監獄的日期定了沒有?」
李柏光:「我問了他家屬,說還沒有定,現在還在看守所。」
主持人:「關於這個案子,您還有什麼要說的?」
李柏光:「感謝國際社會對這個案子的關注。我們見到阿里木江的時候也會向他轉達海外朋友對他熱切的關注。」
主持人:「您近期會去見他嗎?」
李柏光:「近期還沒有決定,看他家屬的要求。」
*阿里木江妻子古裡努爾:不管怎樣,要申訴到底。不然太冤枉了*
自從新疆‘七.五事件’以後,到去年11月12月阿里木江案一審判決結果傳來,一直打不通在新疆的阿里木江妻子古裡努爾的電話。
今年4月7日,電話打通了。
主持人:「請問家人什麼時候得到二審裁定結果的?」
古裡努爾:「上星期。」
主持人:「阿里木江的母親知道裁定結果了嗎?」
古裡努爾:「也知道了。」
主持人:「母親現在情況怎樣?」
古裡努爾:「很傷心哪。她每天哭得很多。情緒不是很穩定。」
主持人:「有關方面有沒有通知您什麼時候可以去探視?」
古裡努爾:「沒有。」
主持人:「您多長時間沒見到阿里木江了?」
古裡努爾:「兩年零三個月了。」
主持人:「一審的時候也沒有允許您到庭?家人有能見他一面的嗎?」
古裡努爾:「沒有。」
主持人:「完全是秘密開庭?」
古裡努爾:「嗯。」
阿里木江有兩個兒子,現在一個十歲,一個不到四歲。他被捕的時候,小兒子才一歲多。古裡努爾不但要照顧兩個孩子,還要照看阿里木江被捕前經營的果園。
古裡努爾表示:「不管怎樣,要申訴到底。不然太冤枉了。律師從法律角度可能會說得更清楚吧。」
*傅希秋牧師:國際社會關注阿里木江案,我們會發起全球行動*
一直關注阿里木江案的美國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牧師得到阿里木江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消息後,接受我的採訪說:「法院作出對阿里木江.依米提弟兄重判十五年的終審判決,非常明顯是以刑事化的罪名行宗教迫害之實的案例。阿里木江完全是無辜的。我們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非常失望。阿里木江無論以中國的《刑法》、《憲法》還是在整個從抓捕關押到整個審判許多的程序上存在嚴重違法現象,判決也毫無準確的事實根據。阿里木江弟兄是完全被冤枉的,他應該被立即釋放,家屬也應該尋求國家賠償。
我們對新疆當局以這樣的方式、以刑事化的罪名重判阿里木江,非常憤慨,會發起國際性的行動,直到他獲得完全的自由為止。
我們會在全球發起一個FreeAlim.com的行動,要求釋放阿里木江,現在正在作網站。會比要求高智晟獲得自由的FreeGao.com有更大規模,會以中、英、西班牙、維吾爾四種語言同時發出。
傅希秋牧師談到國際社會對阿里木江案的關註:「從阿里木江兩年前被任意拘押後,國際社會一直在關注。包括聯合國任意拘禁工作小組專門在2008年已經作出裁決,判定中國新疆政府部門對阿里木江的拘押是‘任意拘押’。並且根據聯合國相關法律,要求中國政府對此非法行動採取措施補救。
今年3月,我們剛剛在歐洲議會、歐洲聯盟和在英國以及北愛爾蘭議會和相關政府部門會談中,都特別提到阿里木江案,阿里木江的上訴代理律師之一李柏光博士也特別從法理上清楚地表明,阿里木江完全是無辜的,對他的關押和判刑十五年,是近十幾年來對中國家庭教會基督徒迫害最嚴重的一個案例。
我們也聽到非常正面的回應,包括歐盟、英國、北愛爾蘭。。。無論政府還是議會負責人都表示,會繼續在與中國政府相關部門的人權對話,及其它外交機制上,向中國政府相關官員提出阿里木江案例,敦促中國政府釋放阿里木江。
我想國際社會下一步會密切關注,並且會有更高層的行動來對阿里木江案表示關注,美國大使館也與相關人士有密切接觸,也非常關注阿里木江這次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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