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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媒:「被失蹤」的高智晟新年不快樂

 2010-02-19 23:2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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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農曆虎年來臨,數以億計的人們從中國各地以及世界各地不遠千里回到家鄉看望自己的親友,同自己愛的人度過這一年裡最重要的節日。然而著名的人權律師高智晟和自己的妻子、孩子卻只能天涯兩隔,在一個只有中共知道的地方度過一個肯定「不快樂」的新年,據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為此墨爾本《時代報》2月19日發表署名 BETH SCHWANKE的評論文章,回顧了高律師被迫害的經歷。

文章說,這個過年的傳統像中國一樣的古老。墨爾本年輕的中國學生會購買自己最昂貴的東西,即一張回上海的機票。廣東的打工妹會徹夜排隊買回四川家鄉的最後一班車票。甚至是中共領導人們也會藉故停下公事享用豐盛的晚餐,給自己的孫子發紅包。

但在中國的某處,只有中共當局知道在哪裡,被迫與妻子和兩個孩子分離的人權律師高智晟只有獨自渴望。高已經失蹤了一年多。2009年2月4日,一幫中共安全部人員在沒有出示逮捕證或指控何種罪行的情況下將高從陝西的家中抓走。一年後,當局明顯違反了中國法律犯罪程序法,並未曾通知其家人高的所在,也沒有給出關押的原因。

上週,中共駐華盛頓大使館堅持說,高在中國西北邊疆的烏魯木齊工作。他們還稱,他的妻子耿和與其保持著聯繫。但耿自丈夫被捕後逃出中國時就沒有他的消息了。如果高在烏魯木齊,中共當局應該確認他的健康狀況,而且,根據中國法律,他們應該控告或將其釋放。

文章說,高律師「失蹤」的原因對於關注高律師的人來說顯而易見。這個自學成才的律師在上世紀90年代因代理中國農村貧窮的上訪人而贏得聲譽。自他在10年前開始接手信仰自由的案子後就受到了監視。他冒著丟掉職業和生命的危險捍衛受到迫害的信仰團體和他們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的「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力。

2005年當中共法院拒絕接手這些政治性的起訴案時,高向國家最高領導人胡錦濤等寫了公開信,中共當局的反應則是吊銷了高的行業執照,關閉了他的律師事務所,並開始監控他的家人,包括當時僅12歲的女兒。

2006 年底,高被酷刑折磨。他因「反動言論」被關押了54天,在被逼供後釋放。高透露,被關押期間他不停的受到電擊和毆打。獲釋後不久,高因向美國國會和國際社會詳情陳述了中共違反人權的狀況而於2007年9月又一次被捕。這次,時間稍短但體罰更加嚴重:高的臉部和眼睛被煙頭燙傷,陰部遭電擊和竹籤穿刺。根據耿和所述,高回家時已經奄奄一息。

因擔心家人的安全,耿和兩個孩子冒險越境逃到泰國,最終獲美國難民庇護。去年初大概也是這時候,高從自己家中被秘密綁架。本週當中國和世界各地的中國人同自己的家人一同慶祝新年的喜悅時,耿和她的孩子們卻又度過了沒有丈夫和父親的年關。

中共違背著改善人權的承諾,它在違反自己的「犯罪程序法」,對國際人權標準隻字不提,卻在努力的懲罰一位捍衛受中國憲法保護的自由權的人。

上月底,在近一年的沉默後,中共官員首次承認他們知道高的所在。在回答一位記者提問時,一位外交部的發言人簡單的說,高「在他該在的地方」。

文章指出,這位發言人錯了,幾乎像在中國的每一個人,高現在只有一個地方該去:就是同他的家人在一起。

一位網友在本文的留言區表示:對高智晟和他的家人致以最熱忱的祝福,希望他們獲得力量和勇氣幫助度過這可怕的經歷。我的思想與他們同在,他們在為了自己人民的事業進行著有價值的奮鬥,為此,我仰慕並尊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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