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楊逸凡採訪報導】在揭發錢運錄於1995至1998年間任湖北省委副記、湖北省政協主席及武漢市委書記的貪腐事件時,湖北法官潘仁強也談到中國特色的官員任用。他指出共產黨的官員為"黨選官,不是民選官"。很多官員不是靠著真才實學,或真正為民服務的精神,獲得人民的支持,而是靠裙帶關係。錢運錄也不例外,潘仁強表示:"作為李先念姨妹的乾兒子,錢運錄是由李先念提拔上去的。李先念在湖北時叫湖北王。當時他直接對省長、省委書記發話提拔錢運錄,這就是中國的特色。"
一手遮天 兩條人命
一手遮天 兩條人命
錢運錄一手操辦武漢市江岸區二七街福建北村的拆遷事件,除了將法官潘仁強打成殘廢,並將殘廢的他抬上馬路製造"攔路"事件外,還藉此將他扣上帽子送進了監獄,並涉及了兩條人命。潘仁強說:"錢運錄手上牽連了兩個奇案與兩條人命。我被打殘及送進監獄,打我的凶犯頭子李家來受包庇13年。我自己遭莫須有罪坐牢五年,這是兩個奇案;違法驅趕我們幾百戶人家的過程中造成兩人死亡。"
此外,錢運錄的窩案李梅芳(時任武漢市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有剪綵專業戶之稱)還施壓,令武漢電視臺《都市寫真》節目在針對該事件播出四集節目後,停止播出。真正讓老百姓的冤屈無處可伸。
犯下這樣的罪行卻撼動不了一個共產黨官員。潘仁強表示:"十幾年來幾百家人權益受到侵害,無處說話。涉及兩條人命,我到北京(上訪)兩次。再也不想去了,每次往北京寄的,往省政府、市政府寄的材料都石沉大海。"
潘仁強回憶道:"1997年年初3月31日,錢運錄操作江岸區政府和武漢市土地規劃局發了個非法通告。而該通告公布以後,就開始驅趕我們幾百家人。錢運錄這個公司欠我們的債務不付,且驅趕我們。欠我們的債是法定債務,非還不可的。1996年2月8日就應該償付‘超期過渡費',結果不但不付,還每家每戶收取差價費。"
"4月1日開始,錢運錄在幕後操縱,在江岸區政府和市政府規劃局的命令下,幾百名江岸公安分局的警察,進行強行驅趕。不給錢,往外趕。當時我們幾百家人非常窮困,因為1994年就受欺負。有的被騙走了錢,不能做生意;自己家不能住,還要掏高價租人家的房子。家裡都非常困難,一下子再去租人家房子住,就沒錢了。法律規定得付我們債。但政府不守規則,強行驅趕。1997年4月2日下午,武漢鐵路局胡姓居民的太太氣不過倒地就死了。"
"另一條人命,錢運錄工作組的江岸分局27派出所李姓民警,帶著其它民警對我們拆遷戶一位50多歲余姓男子拳打腳踢,挨打後他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不會說話,二十多天後死去。政府只要特殊權利,不要責任義務。這當中還有三個人被抓,其中包括我的弟弟,九個人被打傷。"
惡霸政府 官逼民反
官員的蠻橫、無理,使老百姓醞釀採取極端的行動。潘仁強談到:"有人要去攔鐵路。當時我頭靠著牆,拄著枴杖,趕緊攔住,堅決不許攔鐵路、幹過激的事。民告官,敵強我弱,黨強民弱。政府違法,我們不能違法,我們只能以合法對違法。第二天是1997年4月3日,我寫了訴訟狀、行政起訴狀告到法院行政庭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我們知道錢運錄是在四唯大樓後面一個16號書記樓裡面操作江岸區政府及江岸公安分局。"
"當時我們的訴求就是政府應當依法行政,欠錢還錢。還了錢我們就走。行政應該公正,公權應該公正。"
"1997年4月7日我們到中級法院行政庭起訴。法院審查證據後,認定錢運錄操作江案區政府瞎搞。一看通告上沒有字號,沒有蓋章。武漢江案區政府沒有責任義務替黃岡政府還帳。同日,我被抓去坐牢。錢運錄對江岸公安分局局長田霖說:就把他攔馬路。"
2001年潘仁強出獄。開始調查取證。2002年江岸區二七街福建北村上百戶拆遷戶聯名簽字上告。但截至目前仍沒有下文。對此,潘仁強強調:"案件事實擺著,得有公正的司法官;沒有公正的司法官,再公正的法條都沒用;公正的司法官、公正的法條、公正的程序,才有公正的個案;無數個公正的個案,才有許多公正的共案;有了公正的共案,才有公正的社會;有了公正的社會,老百姓大體平衡,才能安心生產、安心搞技術。"
"中國是權力鬥爭假反腐。每個拆遷地方都是這樣的,開發商一分錢不用出,就是賣政府、賣權力。搞錢的,欠居民的不還,不欠他的可以算成帳,不給不行,用行政強制和司法暴力支持他,這就是空手道,惡霸,政府惡霸。"
除了涉及兩個奇案與兩條人命的福建北村事件,錢運錄的另一貪腐事件為位於武漢市漢口建設大道的"臺北大廈"(現為中信銀行大廈)。潘仁強說:"1991年錢運錄和香港商人孫先義合夥詐騙武漢市中信銀行2千萬。錢運錄不分管金融,但因為他是一把手,就在他口頭打招呼後,中信銀行就把交錢給孫先義,承包臺北大廈的裝修。而他拿了錢就跑了,到今天都沒有追捕。"
"孫先義跑了後,銀行就向武漢市政府要錢。政府推到市委(市黨委),後被壓著。1999年錢運錄調到貴州後,市委就說找法院吧,到了我們法院經濟審判第一庭,結果沒有被告,孫先義已經逃跑了。沒法算帳,就把這個大廈用調解書的名義,連本帶利9千多萬,把這棟大廈給了銀行,武漢市政府這個財產就沒有了。這一筆是大事,構成犯罪,不管錢運錄受賄沒有,就是犯罪。"
此外,錢運錄還替其外甥(姊姊的兒子)搞地皮行文,侵佔了武漢人民的共同資源,搞了"圖書大世界"(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唐家墩街),每個月房租收幾百萬。
對於錢運錄的犯罪事實,在正常的司法制度下,應該獲得什麼罪行?潘仁強表示:"就以臺北大廈來說,現在是上億的財產,被他扔掉了;兩個罪犯,一是殺我的凶案頭子李家來,另一個是孫先義,都跟錢運錄有關係。錢運錄因臺北大廈犯濫用職權罪,福建北村拆遷糾紛,錢運錄同樣為濫用職權罪,還有包庇李家來的包庇罪;還有李家來給他的房子,收受賄賂罪,(根據刑法385、386條)。"
在共產黨治下,司法是遊戲。潘仁強透露,他曾經抓了人判了十年徒刑後,由領導出面,還沒過兩個月,在路上就看到該名人犯。他說:"中國共產黨執行的是屁法,判了十年等於沒判。這些事多著呢。法怕黨,中國特色。我們法院把材料都準備好了,交給院長,院長要抓,去請示書記。書記手一甩,根本就不聽。誰都不敢動。聽都不聽,還別說抓人,構成犯罪也不抓。他不說話誰都不敢動,那不就算了嗎?!"
作為體制內的人,潘仁強認為中國共產黨的最大致命傷是黨權至上,政教合一,必然天下不公,不是制度管人。人可以調整制度,少數既得利益集團在法律之上。他的法是惡法。
民眾在覺醒 用真名退黨
面對共產黨的倒行逆施,為何中國老百姓沒有大規模的反抗?潘仁強認為是因為中共太會分化與欺騙了。他說:"共產黨特別狡詐,他會分化、瓦解。中國老百姓像散沙又沒錢,殺學生時給工人發錢,工人就不出面了。所以要每家、每戶都受到侵害了,都把他看透了才行。共產黨特會騙,領袖都穿著布衣服,和士兵一樣的吃苦耐勞,你還不擁護他嗎?口口聲聲為人民服務,誰知道以後不是那回事了。49年前,共產黨敢這樣對人民嗎?多會騙啊!"
不過他也認為目前的局勢跟過去已經不同。越來越多的工奴、農奴覺醒。此外,網際網路的使用,加強了信息的聯繫。他說:"要感謝網際網路,感謝國外的無冕王,敢說真話的好記者,有文化的人越來越多,慢慢具備了溫度、條件。現在跟89年不同了,如果有89年的事,那就未必會是當時的情況了。"
親身經歷迫害,同時在自己審理案件中,超過一半以上是冤假錯案。潘仁強決定與中共劃清界線。他說:"很多案件是人家說了幾句話,就定人家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個國家、一個政府幾句話就能推倒,那你是什麼政府!就像共產黨關押法輪功,公、檢、法內部好多人都不贊成:你不贊成法輪功可以,這是你的權利,但是不能因為人家信仰法輪功就把人家關起來,侵害人家的人身自由權利。那不對。人身的自由權利、言論權利、信仰權利,應該受到尊重的。全人類都應該有生命受保護的權利,財產受保護的權利,言論權利,信仰權利、公平的。"
潘仁強於1998年寫了辭職退黨申請書:你們不講理、不講法,殺我的凶案頭子受既得利益集團的包庇,我自己卻以莫須有罪坐五年黑牢。我不需要相信你,你跟我沒關係,我跟你沒關係,所以我辭職退黨。我守紀律、守本份。老實一生、本分一生,多少人送錢我不敢要。
潘仁強於1月20日在大紀元退黨網站用真名發表如下聲明退出中共相關組織:
"誰也不相信什麼共產黨,加入都是為了吃飯。我不相信它,它這個封建的既得利益集團,它是為它自己,不是為人民,不是為社會公正。我憑什麼相信它!它害得我家破人殘,壟斷、獨裁,超過封建。(共產黨)比封建皇帝還壞,封建皇帝還承認人民,人民有土地。而它(共產黨)不承認人民有土地。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公地道,是人類共同應該遵守的規則,而它違反社會公德、它踐踏社會公德。共產黨是個超級騙子,流氓不要臉。它就是靠暴力,靠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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