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婊子 ?

中國的憲法難道是個婊子?有權的可以隨便搞它,有錢的也可以搞它一搞。

且看這條新聞——中移動稱轉發"黃段子"簡訊功能將被停

再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條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既然如此,就有一問:中移動,你有什麼資格和能力鑒別何謂黃段子?你又算老幾把《憲法》不當一回事?如果這不是你的本意,那麼你背後的黑手又是誰?

中移動,你怎麼和當今的許多國產警察一樣,那樣喜歡鑽別人的"褲襠",患有那麼嚴重的窺陰症呢?

如果中移動此舉成立,那麼中國郵政總局是否也可以出臺規定:凡用信件傳遞黃段子的,將剝奪其通信的權利?

再給中移動出道題——我就用手機轉發過一個黃段子,而且是以舉報的名義,你看這條是否成立——《太下流了!舉報黃詩!》。們覺得它黃不黃?我覺得黃透了!

最後給中移動講個文革笑話,當年有中國棋手收到日本同行寄來的圍棋書,打開一看,書裡開滿了天窗。為什麼?

原來階級鬥爭警惕性極高的海關人員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圍棋譜,十分懷疑那東西就是一種特殊的密碼,就把圍棋書中的棋譜全部剪掉。這樣的荒唐歷史故事你們可能不會相信吧?不過,你們現在幹的這些事,在未來的中國人眼裡注定同樣荒唐,絕不比那些海關更遜色,你們現在就是笑柄,將來還會是歷史的笑柄。

附:太下流了,舉報黃詩

舉報對象:黃詩——《泛舟》;

黃詩全文——"昨夜江邊春水生,艨艋巨艦一毛輕。向來枉費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太下流了,鑒於很多人的免疫力低下,這裡免譯吧。

黃詩作者:朱熹,據文革大批判時期羅列的罪行來看,此人是個典型的偽君子。目前這首黃詩在網際網路上依然十分流行,對青少年身心的毒害極大。可見文革時還沒有把朱熹這個孔門傳人批倒批臭,也沒踏上一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看來還是老毛說得對,"文化大革命七八年就應該再來一次"。

原題目:《憲法》難道是個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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