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炒房,國11條出爐

繼去年12月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公布的"國4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昨(10)日授權媒體公布打擊炒作房市新嚴令"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國11條),對個人、開發商及中央型企業在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性行為,採取嚴格防堵。

其中,新規定明確購房第2套房頭期款不得低於4成,適用對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此舉完全打破銀行過去各自界定的模糊性。

中國官方網站昨天公布此一訊息,表示"國11條"從5個方面涉及11個條款抑制投機性購房的現象,進一步加強市場監控;且此次文件與稍早不同的是,對地方政府有明確的約束力。

中新社昨天引述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分析指出,"國4條"中具有約束力的部分是恢復轉讓二手住房免征營業稅期限為5年,但顯然無法有效抑制炒作;如今"國11條"較"國4條"更明確的包括:未來將對首次購房、非首次購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加強採取有差別的信貸和稅收政策。

此外,以二套房貸問題而言,起源於2007年9月,人行與銀監會聯合宣布,要求第二套住房頭期款比率提高至40%,貸款利率同時提高10%。

但之後一段時間,購買二套房推出"一刀切"作法,卻在大型國有商銀在內的銀行未嚴格執行之下,產生仲介機構幫助投機客獲得較低利率與首付的問題,加上金融危機後,為鼓勵居民購房,中國又以大規模優惠政策取代防止投機的政策方向。

因此,本次最受注目的,在於嚴格界定二套房購買者的首付比率。"國11條"指出,"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