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個案
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經歷了一個過程。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於1999年7月,最早的器官例子發生在勞教所被打死的法輪功學員身上。在2000年就逐漸披露出一些懷疑被摘取器官的迫害致死案例(這可解釋從2000年開始大陸器官移植數量上已經出現一些增長)。
2000年12月22號,明慧網登出一條來自於中國的消息,"一些邪惡警察正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大法弟子人體器官,據悉,僅石家莊某中醫院已分得六個指標"。47 這大概是最早提到中共在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導了。因為這條消息沒有提供更進一步的細節,而且透露出的信息殘酷得令人難以相信,所以,當時並沒有引起許多人的關注。
2001年2月16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三火力發電廠技術員任鵬武(男,33歲)因散發關於天安門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5天後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將任鵬武的器官摘除,然後強行火化。48
廣州白雲區法輪功學員郝潤娟,女,2002年2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在廣州白雲看守所遭受殘酷折磨,於2002年3月18日被奪去生命。在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郝潤娟被解剖了屍體,弄得面目皆非。49
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孫瑞健,男,29歲,2000年11月進京上訪時被北京公安拘留。12月1日家屬被告知孫在公安押解情況下"跳車死亡"。當孫瑞健的妻子見到遺體時,遺體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異常突出。50
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53歲的大法學員傅可姝和34歲的遠房表侄徐根禮,2005年11月在江西井岡山失蹤後,於2006年4月底,在井岡山五指峰發現他們的屍骨。兩人的屍體均無頭髮,雙眼凹陷,沒有眉毛,眼球被人挖走,懷疑被盜取了眼角膜。徐根禮身體的腹胸部被切開,家屬認為受害者可能遭到謀殺並被盜取器官。51
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大法學員傅可姝(來源:明慧網)
徐根禮(圖片來源:明慧網)
一位曾在廣州白雲區戒毒所遭關押的男子透露,有一次他看見幾個"白粉仔"(吸毒犯)在毆打一名法輪功學員,正好被戒毒所的一名醫生看見。醫生說:"不要打腰部,腰子有用。"他幾次聽到戒毒所的醫生對那些吸毒者說,打那些法輪功要注意不能打腹部和眼睛。52
2、大規模活摘器官
從零星個案盜取器官發展到大規模活摘器官,是在幾個條件的支持下進行的。
條件一:"集中營"的出現
前面講到了很多學員不報姓名住址被轉移到某些地方集中關押地。這種游離於司法系統之外,被軍隊控制的"集中營"式的關押地,為大規模活摘器官准備好了物質上的條件。
條件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
這場迫害是江澤民個人首先發動,進而利用共產黨的整部國家機器,發展為江澤民和共產黨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中共對法輪功實行的是強制轉化, 把轉化率同政績掛鉤,不轉化就往死裡整。"610辦公室"(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對法輪功有一個系統性的滅絕政策,叫做"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據當時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勘察設計管理處處長李百根(現居美國)說,1999年11月30日,"610辦公室"的三個負責人召集了3000個政府官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討論鎮壓法輪功之事。鎮壓幾個月了,但進展很不順利,法輪功學員仍上訪不斷。在這次會上,"610辦公室"的頭目李嵐清,口頭傳達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新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這個政策中共當然沒有寫在文件上,而是屬於口頭傳達下去的。外界主要是通過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勞教所和監獄裡的經歷知道這個政策的。在明慧網上的迫害真相報導中,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提到聽迫害他們的警察或者公安局政保科的人說起過這個滅絕人性的政策。
從這個政策延伸出來的就是,"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這成為了一些警察對付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口頭禪。所以不管多少法輪功學員在非法關押期間被折磨致死(到2009年,明慧網收集到的有名有姓的就有3300多例,實際數字會高得多),中共從來不懲罰肇事的警察,反而樹立成反法輪功標兵,陞官加爵。
條件三: 器官移植帶來的巨額金錢利益
如前面所論述的,移植費用異常昂貴,器官移植成為非常賺錢的暴利行業。在中國今天的社會裏,共產主義的信仰已經破滅,傳統的信仰被死死壓制,結果"掙錢"就成為了許多人追求的信仰。不信神的人,沒有了來自神對人行為的約束,為了錢,就敢於無惡不作。
條件四: 用謠言煽動起來的仇恨,從"自焚騙局"到"活摘器官"
自迫害開始,中共就製造了無數的謊言來抹黑法輪功。2001年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最邪惡的一個騙局,煽動起了整個社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這種仇恨驅使下,在金錢的誘惑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肉體滅絕。我們知道,中央電視臺自焚節目的慢鏡頭顯示,現場死亡的劉春玲是被公安用物體擊打致死的。53 在聯合國"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非政府組織(NGO)"國際教育發展(IED)"發表了對天安門自焚案件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天安門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導演的。54 新唐人電視臺2002年1月製作的英文錄像片 《偽火》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就是根據中共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錄像節目的慢鏡頭分析製作,揭露了這場自焚是中共導演的騙局。55 2002年3月5日長春電視插播的錄像片就是放光明電視臺製作的長達25分鐘的電視片《是自焚還是騙局?》,中共從來沒有告訴百姓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實內容。
中共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誣蔑和誹謗,在老百姓中煽動起莫名的仇恨,這為後來幾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準備,使參與者喪失了殺人的"道德負罪感"。
正是中共的迫害和巨大的經濟利益的誘惑,使得零星個案發展到大規模活摘器官。據知情人透露,2001年底就開始有規模化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出現了。
下面的圖示描述了這個過程。
到今天,在中國數百家勞教所裡,仍然關押著大量法輪功學員。明慧網上有很多報導提及被虐殺的學員家屬見不到屍體,而是被警察強行火化。我們相信,在酷刑折磨之中,被打死的學員被盜取器官的現象至今仍然存在。只有徹底制止這場迫害,釋放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才能徹底消除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
3、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只需一小步
很多人聽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慘案的直覺反應是,這怎麼可能呢?醫生下得了手嗎?
如果說中國有著同西方一樣的器官捐贈系統,而且從來沒有盜竊死刑犯器官這種做法,那麼,要說中國大陸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話,這中間的跳躍可能就實在太大 了。可是,在中國不是這樣情形。盜竊死刑犯器官已經有了幾十年的歷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被利用的死刑犯常常還沒有斷氣,相當於是變相活摘。在這種背景下,當中共把法輪功當作國家的敵人,當作比死刑犯還不如的抹黑目標和迫害對象時,從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器官邁出的就只需一小步,而不是那麼不可思議了。
安妮的證詞:前夫參與活摘器官的過程
《血 腥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一書的作者之一大衛·喬高,在從政之前,曾是出庭律師,也做過檢察官,擁有豐富的調查取證的經驗。大衛·喬高調查詢問過一位前夫曾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化名安妮(Annie)的女士。書中有對話記錄。從安妮的證詞中,可以大概瞭解一下醫生是如何參與及其參與的過程的。
安妮的丈夫是從2001年底開始參與的,負責摘取眼角膜。摘取器官的醫院與做移植手術的醫院是分開的。安妮的丈夫本身是神經外科醫生,但被招募來幫助取眼角膜(從供體上取器官與給受體做移植是不同的手術)。供體被推進手術室之前,被注射了一種導致心力衰竭的藥物。在一開始,安妮的丈夫並不知道被摘取的是法輪功學員,而且醫生們是分開摘取器官的。每次手術後,安妮的丈夫就得到巨額的金錢回報,要比一個普通醫生的工資收入多出數倍。時間一長,反正有大錢可賺,慢慢就不怎麼害怕了,醫生也開始合作在一起摘取器官。安妮的丈夫就是從合作的其他醫生那裡才知道供體是法輪功學員。安妮到了2003年從丈夫口中知道事情的原委,後來,忍受不了就離婚 了。
我們看到,盜取死刑犯器官的傳統在這裡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對待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來因為有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的那些政策,二來也聽信了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蔑宣傳,所以醫生們已經習慣不管器官是何來源,都當作死刑犯去對待就行了。一旦在外界的壓力下意識到了這是在殺人,是在犯大罪, 他們很多人又守口如瓶了。
活摘器官的一條龍作業
根據安妮的說法,活摘器官的過程大致如下圖所示。
在這個鏈條上,不同環節有不同的人參與,摘取器官的醫生同移植器官的醫生,可能是同樣的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所以,並不是每個醫生都知道事情的全貌。如果去問醫生器官來源是什麼,得到的答案也許不一樣,就是因為他們在這條器官鏈上所處的位置不同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器官來源是由軍警控制的,外界很難知道其運作的整個過程。
以"死刑犯"解脫責任
從我們瞭解到的情況看,大陸器官移植醫生的普遍心態都是不願意去瞭解供體的真正身份和案情。只要手術做得越多,掙錢就越多,名聲就越大,發表論文也越多,升主任當官就越快,不願去多想器官來源,反正認定是死刑犯就心安理得了。因為是一條龍作業,到時候按照流程來通知了,說明天誰取器官誰就去,至於這"死刑犯"是真是假,是不是法輪功,究竟是什麼案情,是否自願捐獻,他們認為跟他們無關。
在這個一條龍作業的鏈條環節上,各個角色都希望能用"死刑犯"來解脫自己的責任。
1)關押法輪功學員的軍警,在中共的封閉式洗腦下,把法輪功學員當作精神病患者,或者死刑犯對待。
2)去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面對手術台上的"死"人,他也就認為那是死刑犯。即使發現供體還沒死,也豁出去了。因為中共槍斃死刑犯時,為了取器官,也常常故意不把死囚打死,已經習慣於這種做法了。
3)給病人移植器官的醫生拿到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如果他並不是直接取器官的人,他就更認為那是死刑犯的器官。
如同安妮的前夫一樣,剛開始真以為是死刑犯,等到後來知道是法輪功學員以後,也早已麻木了,有錢賺就行了。利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早已成形的慣例,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各個環節中,參與者自覺不自覺地仍然把被摘取器官的對像當作死刑犯。
但是,這些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並不是傳統的"死刑犯",活摘器官就是在殺人。當事情被揭露出來後,這些參與者又因害怕而替中共守口如瓶,這實際上是罪上加罪。
做移植做到著魔
中共的"解放日報"在2005年1月26日發表了一篇題為"乾坤挪移九小時"的文章,講述了上海仁濟醫院肝移植中心主任夏強做肝移植上癮著魔的事跡。夏強親自開車來回140公里把72 歲的病人接到醫院做手術。為什麼對72歲的老人這麼有興趣呢? 因為老人身體狀況極差:肝硬化+肝癌+雙腎結石+腎功能衰竭,黃疸500多,腹水5000 多,臥床已兩月,需要做肝腎聯合移植。夏強的目的是要衝擊亞洲肝腎聯合移植65歲的高齡記錄。夏強對記者說:"對肝移植我是著了魔的","我現在簡直像上癮一樣,一天不到病房看病人,心裏就會不踏實;每週至少做2-5 臺肝移植,失敗了也不怕,認真總結分析,第二天就會繼續做。"56
醫生敬業是好事。為了名利,在事業上去追求,也不是什麼問題。但是,我們看到了一種移植醫生的心態,他們在這種著魔上癮的狀態之中,每週要做數臺手術,渴求的就是源源不斷的供體保障。這樣的情況下,有多少人會去關心供體到底是什麼人,是不是法輪功學員呢?
不關心並不說明活摘就不存在。
"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納粹"大屠殺"是怎麼發生的
上個世紀40年代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Holocaust)在外界看來,很突然,很不可思議,但是,歷史學家認為,"大屠殺"是是德國實行的種族分類清洗運動的自然延伸。早在1920年德國就有人出版了《允許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57 一書,該書首次提出了"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的概念(life unworthy of life)。一些屬於"社會動亂"的人群被劃分為"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這些人包括精神病患者,殘疾人,政治異見者,罪犯,還包括猶太人,羅馬人,非白種和非高加索人。心理學家羅伯特·利夫頓在其著作《醫療屠殺和種族滅絕的心理學》58 一書中提出了納粹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逐漸演變的五大步驟:1)強制絕育。2)消滅不健全的小孩。3)消滅不健全的成人,主要是精神病醫院的患者,採用的是一氧化碳毒氣。4)擴張到猶太集中營裡關押的不健全者。5)演變到對集中營所有被關押的猶太人的大規模屠殺。
很明顯,從"有著對所有生命的尊重"到"大規模屠殺猶太人"是一大步,而從已存在並正在進行的"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到"大規模屠殺猶太人"邁出的就只需一小步。
同樣道理,從沒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一大步,從有"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所需要邁出的只是一小步。
下面的圖示刻畫了活摘器官之所以發生的環境和土壤。
九、廣義的死刑犯
對於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有的人總是覺得不可思議。對於器官移植數量的大幅度增長,慣性思維使得他們還是願意在死刑犯裡尋找答案,甚至提出了"廣義的死刑犯"的說法。那麼,哪些本不是死刑犯的人,卻能被擴大化成"死刑犯"呢?下面的一些對話就很能說明問題。
1、什麼樣的弱勢群體會被當作死刑犯
這是朋友聚會上的一場討論。
甲:"中共幹過很多壞事,但是,要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不太可能,畢竟現在時代不一樣了。"
乙:"時代的變遷,並不一定就總是往好裡變。過去哪裡有那麼多假冒偽劣?毒食品,毒牛奶,可都是時代發展的產物。敗壞的人心,加上對金錢的狂熱追求,現在的人什麼事幹不出來?說到器官,總不會從天下掉下來,那麼多的腎啊,肝啊,哪裡來的呢?"
甲:"哎呀,死刑犯唄,就是從死刑犯身上來的,公開的秘密。活摘法輪功,太離譜。"
乙:"人家等幾年,中國等一兩個禮拜,成為了全球移植旅遊中心,這是不是更離譜?這麼更離譜的事不也發生了嗎?"
甲:"中國的事兒,太複雜。你呀,不要狹義地理解中國的死刑犯。你以為法院判死刑,拉到刑場挨槍子的才算死刑犯?告訴你,監獄裡弄死幾個人容易得很。不是死刑犯,往死裡打,不就打成了死刑犯嗎?這叫"廣義的死刑犯",是不是?就是打啊,不順眼的,沒有後臺的,打得你半死,弄到醫院,最後就把器官給摘了,比去刑場還方便。中國人多聰明,就像你說的,只要有錢賺,什麼事幹不出來!"
乙:"你不是說時代不一樣了嘛!現在你能在監獄裡隨便打死人?這可不是打死一兩個,要打死一批一批的,才能保證器官移植市場的供應。"
甲:"你想啊,有後臺的也不用進去,進去的多是弱勢群體,無權無勢,弄死你不跟玩似的,打官司都沒人理你。"
乙:"要說弱勢群體,目前誰是最大的弱勢群體?人格上,名譽上,政治權利上,經濟上,法律保障上,找不出幾個比法輪功學員更弱勢的了,法輪功是中共最大的敵人,中共鋪天蓋地的誹謗把他們抹黑得不當人看,怎麼整他們都行。他們關在裡面的的少說也有多少萬人,你說的廣義的死刑犯,他們不就是最大的、最方便的廣義目標嗎?"
甲:"嗯·····要這麼想下去,那就可能真是這樣。"
2、活摘器官的慘劇與白宮前的"高興時刻"
那是2006年4月份,活摘器官的事曝光不久,又逢中共黨魁訪問美國白宮。中共大使館組織了一個歡迎隊伍,馬路對面就是抗議人群,包括很多要求調查活摘器官指控的法輪功學員。當時有西方媒體採訪歡迎隊伍的一個組織者,問道:"你看對面啊,有兩千多人的抗議隊伍,你怎麼看這件事情啊?"
他回答說:"中國領導人來訪是一個很高興的時刻,我不知道他們說的事(指活摘器官)是真是假,但是,在這個時候抗議領導人,是不合時宜的。"
活摘器官這麼邪惡的事情是每個國家的領導人最應該馬上知道的,至少政府應該馬上容許進行獨立的調查,是真是假查個水落石出。就因為受害的是法輪功學員,在被中共的仇恨宣傳洗腦後,該組織者心里根本就沒有同情心,更沒有對人的生命的起碼的珍視。他的"高興時刻"比起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生命重要多了。活摘器官為什麼能發生,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土壤。
3、"格雷欣法則"的啟示:"妖魔化宣傳"鼓勵人們漠視生命
400多年前,英國經濟學家格雷欣(Gresham)發現了一有趣現象,兩種實際價值不同而名義價值相同的貨幣同時流通時,實際價值較高的貨幣,即良幣,必然退出流通--它們被收藏、熔化或被輸出國外;實際價值較低的貨幣,即劣幣,則充斥市場。人們稱之為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亦稱之為"劣幣驅逐良幣規律"(Bad money drivers out good)。
在這場迫害中,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被妖魔化為了"劣幣"。本來,中共搞了幾十年的無神論教育已經使得很多人難以接受有神的信仰,認為是封建迷信,信的都是傻子;而中共的那些鋪天蓋地的"自殺"、"殺人"、"自焚"和"精神病"的造謠誹謗,更是在社會上煽動起了對法輪功的巨大仇恨;加上後來把法輪功反迫害的正當權利貼上"擾亂秩序"、"反華勢力"、"反動組織"等各種政治帽子,使得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的名譽受到極大破壞。
在這場迫害中,侵犯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包括打殘打死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不用受到制裁。法輪功學員不能上訪,他們被隨意開除公職,開除學校。法輪功學員還不能像其它人那樣請律師(敢於站出來的律師也要受到迫害)。不但工作單位和政府機構要把法輪功批倒批臭,就連從小學到高中的教科書裡,都明目張膽的有妖魔化和誹謗法輪功學員的專門章節。在勞教所和監獄裡,死囚犯的地位都要比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優越,甚至讓死囚犯來看管和毆打法輪功學員,他們比死囚犯更沒有最基本的人權保障。
一個不是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在出來後講述的一個監獄裡的故事讓人刻骨銘心。一位法輪功老人,不放棄修煉,絕食抗議,後來被扔到牢房的過道裡。獄警們來來回回的走動,就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樣。老人在人們漠視的眼皮下蜷曲著,衰竭著,幾天之後,終於沒有了聲息,隨後被抬出去了事。那是一個生命的終結啊!這個故事中透出的中共執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生命的冷漠和輕視,讓人心裏感到無比的窒息般的沈重。
一個沒有暫住證的大學生被收容所打死,可以引發一場網際網路上對當事警察和收容制度進行譴責的網路風暴;而對這場慘無人道、曠日持久、波及千千萬萬善良百姓的屠戮,人們卻聽不到幾聲回音。人們不相信這場迫害,面對活摘器官的指控,就因為原告是法輪功學員,許多人就在沒有任何調查的基礎上一味的盲目否認。這不相信本身就是這場迫害得以發生和繼續的巨大保護傘。
於是,中共的劊子手們發現,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更方便和安全,更沒有法律責任,更容易下手,而且是活體。"格雷欣法則"的"劣幣驅逐良幣"就這樣起作用了,而且"劣幣"比起"良幣"還有更高的市面價值。"活摘器官"這樣邪惡的事情,就這樣在中共滅絕性迫害法輪功運動中發生在了大量年輕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正是中共散佈的誹謗法輪功的謊言造成了一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外在環境。哪裡來的"廣義的死刑犯"?被中共當作最大敵人的、大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廣義的死刑犯"。
"格雷欣法則"還給了人們一個暗示,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中,傳統的死刑犯器官的利用率有可能下降,而更多地利用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
十、"乞丐和流浪漢之死"揭示醫生的道德底線
如果有人還從道德底線上去懷疑白衣天使怎麼可能做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情,那麼,中共媒體上曝光出來的醫生參與或涉案殺死乞丐和流浪漢盜取器官的案例,給了人們一個參考。"道德值幾個錢?器官才值錢!"在中國那片被中共統治的"神奇"土地上,原來什麼可怕的事情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1、乞丐之死背後的器官交易
2007年第14期的《南風窗》登載了一篇題為"乞丐之死背後的器官交易"的報導。河北行唐縣乞丐仝革飛被當地人王朝陽夥同武漢同濟醫院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陳傑以及其他幾個來自武漢和北京的醫生,在一個廢棄的變電站,藉著手電筒筒的光線,用20多分鐘活摘了仝革飛的雙腎、一肝、一脾、一胰腺共5個器官。事後其中一名參與的醫生自己報案了。武漢同濟醫院的陳傑送給仝家6.5萬元賠償,望仝家不再追究醫生責任。據稱,王朝陽欺騙醫生說仝革飛是被法院判處的死刑犯。對於幾名涉案的醫生來說,應該知道摘取任何人的器官,都需要看到法定機構判定仝革飛已經死亡的證明,要看到仝革飛本人的捐贈志願書。這些當然都沒有。如果是被槍決的死刑犯,摘取內臟器官一定會在刑場進行,因為手術必須在犯人槍決之後的幾十秒之內開始。被告王朝陽在法庭上供述說,"正切割時,仝革飛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個醫生的臂膀一下,有名醫生踩住仝革飛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這是活摘器官! 《南風窗》報導中用了"驚悚故事,聞者莫不色變"來描述這場活摘器官的慘案。很多人可能想像不出"白衣天使們怎麼會為了金錢利益做出活摘器官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59 (參見附錄11)
德國之聲中文網記者曾深入追蹤這起殺害乞丐摘取器官的慘案,報導說,此案以把一個無關緊要的副所長免職應付了事。據知情人士透露,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在原所長陳忠華(2000年至2006年7月在任)任職期間,該所器官來源獲取不按規定、不顧常規,存在非法獲取器官的情況。德國之聲記者打通了陳忠華的電話,記者希望陳能夠解釋一下相關的情況,但是陳忠華表示不能接受採訪。可見關於器官來源的問題該所已經極度敏感,所有的工作人員都不敢輕易走漏風聲。60
這則"乞丐之死背後的器官交易"也許會提供給讀者想像的空間。在一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什麼慘劇不可能發生呢?
2、《器官何來?》:為盜器官,流浪漢被殺
2009年8月31日出版的大陸《財經》雜誌封面報導《器官何來》,披露了發生在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威舍小鎮的一起"殺人盜器官"案。一位名為"老大"的流浪漢被殺,棄屍水庫,後被漁民無意間撈出,但只剩一個空空的軀殼,全身可用的器官不知所蹤。文章講到,在遇害前幾天,一向邋遢的"老大"衣服忽然變得很乾淨,雜草般的頭髮和鬍子也剃光了。人們回憶起來才明白那是被人帶到醫院去抽血做配型了。據稱公安機關在屍體內,發現了來自廣東中山三院的醫用材料,最後鎖定中山三院肝移植科副主任醫師張俊峰和另外兩名醫生。張俊峰是醫學博士、博士後、副主任醫師、碩士生導師,《中華現代外科》雜誌常務編委,主要參與完成的"肝臟移植應用研究",獲2007年"教育部科技進步獎推廣類一等獎"。另外涉案的還有當地威舍鎮一個名叫趙誠的私人診所醫生。威舍醫院一名醫生告訴《財經》記者,作案後幾天,趙誠去當地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存了20萬元,露出了馬腳。61
就是這樣的以救人為天職的醫生,為了金錢和名譽,對活摘那些他們認為命不值錢的人(乞丐,流浪漢,或者被中共打成最大的敵人們)的器官,卻是心狠手辣。
這些案例還證明一件事情,有人質疑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必須要有多高的醫療衛生條件,其實不然。河北行唐縣乞丐仝革飛的器官是在一個廢棄的變電站,藉著手電筒筒的光線完成的。
參考文獻:48 黑龍江大法弟子任鵬武被呼蘭縣警察謀殺割除身體器官,來源:明慧網,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19/10084.html
49 廣州白雲區看守所將大法弟子郝潤娟迫害致死的經過,來源:明慧網,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7/6/32910.html
50 請求立案審查大法弟子孫瑞健的死因,來源:明慧網,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2/16/4707.html
51 傅可姝和徐根禮疑被摘取器官拋屍井岡山,來源:明慧網,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8/135079.html
52 緊急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器官被盜疑案,來源:明慧網,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6/77099.html
53 "中共自焚節目的慢鏡頭清楚顯示,當場死亡的劉春玲是被公安擊打致死的",新唐人電視臺製作的影片《偽火》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2002年1 月製作),來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484.html
54 在聯合國"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非政府組織(NGO)"國際教育發展(IED)"發表了對天安門自焚案件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天安門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導演。來源: http://www.unhchr.ch/huricane/huricane.nsf/0 /D1D7C610CB97B340C1256AA9002678B0?opendocument
55 新唐人電視臺2002年1月製作的英文錄像片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偽火)獲得了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 節榮譽獎(2003年),該片主要根據中共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錄像節目的慢鏡頭分析製作,揭露這場自焚是中共導演的騙局。《偽火》網址 http://www.falsefire.com
56 "乾坤挪移九小時",昨夜今晨親睹亞洲最高齡肝腎聯合移植,來源:解放日報,http://old.jfdaily.com/pdf/050126/jf05.pdf
57 "Die Freigabe der Vernichtung Lebensunwerten Lebens" (Allowing the Destruction of Life Unworthy of Life,《允許消滅沒有生命價值的生命》) ,1920,by Karl Binding and Alfred Hoche。
58 《醫療屠殺和種族滅絕的心理學》 (Medical Killing and the Psychology of Genocide),Robert Jay Lifton。
59 乞丐之死背後的器官交易,《南風窗》2007年 第14期,來源: http://www.qikan.com.cn/Article/nafc/nafc200714/nafc20071413.html
60 乞丐之死背後的器官交易--醫學界該負什麼責任? 來源:德國之聲中文網,http://www.dw-world.com/dw/article/0,,2708033,00.html
61 "殺人盜器官"案, 來源:《財經》,記者:歐陽洪亮,賀信,來源: 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zyienizhonghe/2009-09/3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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