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非官商化,才能真正為民請命


---12月16日社論《唯有為民請命的人大代表才能保衛人大榮譽》

我認為,人大代表之所以沒有在民眾需要的時候發出自己仗義執言的聲音,擔當起公眾利益的忠實代表,主要是因為有相當一部分人大代表具有官商身份。

眾所周知,政府和政府官員是人大的監督對象,政府官員擔任人大代表,就相當於要求自己監督自己,其結果可想而知。至於商人,為了其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也是斷然不敢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作對。

比如,若身為代表的企業老闆對工商或對稅務提出詢問甚至質詢,就甭想有好日子過了,工商或稅務部門必會不斷上門光顧,讓企業不勝其煩。當然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所有人,現實中必定也有敢於為民請命的官員和商人代表,但如果只是少數例外,就無法在以少數服從多數為議事決事原則的人大中發揮實質性作用。

所以,要使人大做到如社論所言的"不脫離民眾,像民眾那樣思考,像民眾那樣感受世態炎涼",就必須由民眾選舉出親歷過或感受體驗過世態炎涼、無力感的人作為人大代表。只有這樣的人大代表,才能真正地、無所顧慮地履行為民請命的代表職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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