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無天理!

三鹿的企業員工有資格優先獲得補償嗎?瀆職的石家莊政府可以豁免賠償責任嗎?河北省政府的管理責任能夠不被追究嗎?

三鹿案件不是一個簡單的破產案件,他已經具備了一起集體投毒案件的一切特徵。應當定性為危害社會安全罪。

同時,石家莊市政府和相關上級部門,在整個事件中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瀆職罪和包庇罪。

在這次集體投毒案中,三鹿的所有員工都脫不了干係。 根據早期公布的篩查數據,長期服用三鹿奶粉孩子的結石發病率接近10%。我請問一下三鹿的3000職工,你們守著這樣一個國內頂級的奶粉企業,你們的兒子,孫子,侄子,有誰長期使用三鹿的奶粉沒有?有哪怕一個孩子因為服用三鹿奶粉得了腎結石沒有?

如果你們敢理直氣壯的說有,那麼我相信你們是無辜的!

作為企業的員工,三鹿員工企業帶給他們的種種的合法的和非法的好處。分享了受害孩子的血淚和不義之財。

而今,面對無數被殘害的孩子,他們有什麼資格恬不知恥的標榜自己無辜! 有什麼資格優先獲得補償?!

作為一起集體投毒案件和政府瀆職案件的參與者和責任人者。

應當沒收三鹿領導層全部個人財產,對三鹿參與集體犯罪的全部員工處以巨額罰金,對石家莊市所有相關瀆職官員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以支付受害者賠償。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世界是有報應的!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舍此之外,別無天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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