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制訂能不能不要太可笑!

"人民網"消息,最近李源潮同志強調指出,領導幹部不得涉足低俗場所。他說,黨員幹部要抗得住誘惑,把好慾望關。必須明確一條約束,黨員領導幹部不得涉足低俗場所,不許找"三陪"小姐陪酒陪唱。否則幹部考核時就要在日常品行方面記上污點。

這段講話,提出的要求明確,採取的措施具體,應當引起每一個領導幹部的高度重視。

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幹部涉足低俗場所的現象時有出現。他們打著"談業務、搞合作"的幌子,以"休息休息"為藉口,經常出入低俗場所。在那些地方幹什麼呢?無非是讓"三陪"小姐陪酒陪唱,吃喝玩樂。尤令人驚訝與不解的是,這些幹部非但不以此為恥,反倒將其視為"正常",明目張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

這種現象應當引起領導幹部的警醒,從中反映出的貪圖安逸、情趣平庸,情操失節的問題,尤要高度重視、盡快予以改正。

呵呵,這樣政策似乎在哪裡見過,一個學校老師明確規定"禁止對女學生進行調戲、猥褻...",這是什麼規定,貽笑大方,調戲和猥褻無論對誰都是不允許的,為什麼要單獨指出來,看來這個學校這種情況已經極為普遍,必須要明令禁止的了!那李部長的話又給大家什麼樣的暗示呢?說話前,還是要慎重,弄一個宣布到縣處級的講話就可以了,何必這樣呢?難道是政務公開 ?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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