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隊長酒後駕警車撞死行人

湖南衡陽市人李為生本來打算11月7日赴美與妻子團聚,但還沒來得及出發就已經陰陽相隔。10月6日,他在衡陽市過馬路時,被酒後的衡陽市衡南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長黃濤駕駛的警車撞死。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王松林昨日稱,目前已經對黃濤刑事拘留。

據死者李為生的妻弟花先生介紹,事發10月6日晚大約10時30分左右,當時李為生與朋友在衡陽市蒸湘南路延伸段(衡陽市氮肥廠地界)喝茶,當他正要橫過馬路去方便時,有兩輛警車飛速馳來,他被其中一輛警車撞到腿上,反彈到擋風玻璃上,被拋到40多米開外的地方,大約10分鐘後,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確認,李為生已經死亡。

大約10時50分許,接到報警電話的衡陽市雁峰區大隊的交警趕到事發現場,駕駛肇事警車者為衡陽市衡南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長黃濤,此後的酒精測試上顯示的數據為23毫克。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20毫克,交警部門判定酒後駕車。另有現場目擊者稱,黃濤當時身著便裝,且車上有他的妻兒,屬公車私用。

據花先生介紹,李為生的妻子八九年前就去了美國,李也與兒子辦好相關證件,並已訂好11月7日的機票赴美團聚,沒想到從此陰陽相隔。

昨日,在李的家屬網上發布的事件相關信息之後,有一個署名為"衡陽市公安局"的跟帖,帖中介紹確認黃濤駕車將李為生當場撞死,並稱經調查,黃濤系酒後駕車引發交通事故。帖中還介紹了對黃濤的處理措施,稱10月7日凌晨4時30分許,黃濤被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禁閉7日。10月9日,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對黃濤以涉嫌交通肇事進行立案調查。10月11日下午,黃濤被免去大隊長職務,同日下午7時,黃濤被衡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衡陽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王松林向本報證實,該帖確係該局所發布,目前確已對黃濤刑拘進入司法程序,與家屬關於善後的處理也"正在談"。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