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窩案」本該早點挖出

百年學府漢大學近日發生"大地震",常務副校長陳昭方、黨委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收受巨額賄賂被捕。(10月9日《新民晚報》)

陳昭方、龍小樂分別是武大的第三號、第四號人物,此二人幾乎同時被捕,自然引發武大的"官場地震"。經查,陳、龍二人的受賄數額至少有數百萬元,案情涉及武大的基建工程,也涉及武大和兩傢俬企合辦的武大東湖分校。

這是一起窩案。據透露,相關部門於今年5月開始調查武大工程腐敗案,先拘捕該校後勤部門的一名官員,隨後對該校幾名中層官員進行調查,最後陳昭方、龍小樂被供出。有消息人士估計,此案還可能會牽出更高層的人士。

一起涉及多人的窩案,在作案過程中,不可能"密不透風"。事實上,陳昭方、龍小樂等人的腐敗行為,早在幾年前即"多次被學校職員聯名舉報","並受到官方調查",可陳昭方一直"平安無事",而龍小樂更是在2005年升任武大常務副書記,2006年被中組部授予"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成為"廉潔自律"的"廣大幹部職工的貼心人"。

被多次聯名舉報而未受到查處,官方的說法是陳昭方"熟悉財務制度","善於反偵察"。這種說法讓我感到疑惑,不是說"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嗎?陳昭方、龍小樂等人腐敗行為嚴重,多次受賄不可能做得天衣無縫,職員的聯名舉報也更會提供可靠線索,既如此,富有辦案經驗的偵查人員,怎麼可能看走了眼,查不到蛛絲馬跡,而讓陳昭方、龍小樂等人"逃脫"呢?

顯然,"職員多次聯名舉報"下的陳昭方、龍小樂,不是反偵查能力強,而是有著過人的"擺平"能力。他們身處正廳級,可以用權力"擺平";他們受賄數額巨大,可以用金錢"擺平";他們還可以借武大這塊誘人的招牌,為"擺平"清路除障。

現在陳昭方、龍小樂等人被捕,一起窩案被挖出,陳、龍等人必將為自己的腐敗行為付出代價,但回看"武大窩案"的發生,我們不得不說,這是一起本該早就挖出的窩案。因此,在調查陳、龍等人的腐敗事實時,有必要查清當時陳、龍等人是如何在"職員多次聯名舉報"下"逃脫"的?他們當初是如何"擺平"的?是否有辦案人員徇私枉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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