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判無期 影響兩岸三地

導讀:9月11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臺灣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氏夫婦並被處以1千5百多萬美元的罰金。陳水扁14日已提起上訴。臺灣的法律人士和中外學者稱,由於陳水扁身為中華民國前總統的特殊身份,此案受到前所未有的矚目與曝光,從而會推動臺灣司法體系的改革與民主體制的進步,同時,此案對港澳和大陸的民主政治都有很好的借鑒。

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灣司法檢調部門花費3年時間,開庭182次審辦陳水扁弊案。臺灣特偵組於去年12月起到今年5月偵結了扁家涉及的五大弊案: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和陳敏薰受賄案。案情複雜,涉及金額巨大。臺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針對扁家弊案做出一審宣判,14名被告除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因罹患癌症重病停審外,13名被告皆因涉及洗錢重罪,都遭判決有罪。除陳水扁夫婦被判以無期徒刑的重刑外,其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也被控為父母洗錢,被判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有期徒刑,而扁親屬、部屬也分別被判處不等徒刑。

據臺灣媒體報導,陳水扁和吳淑珍及其家人都沒有出席宣判會。仍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的陳水扁一邊"氣定神閑"地洗衣服,一邊觀看電視臺直播判決。14日陳水扁已提起上訴,並稱將視高等法院分案過程是否公平公正透明,來決定二審是否於法庭內進行辯護。臺灣在野的民進黨表示,臺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審宣判有罪之後就已經自動遭到民進黨除名的處分,並且未來五年之內都不能再申請入黨。

5大弊案回顧:據臺北地方法院資料,國務機要費案是法律規定總統可領取相應的公帑用於國務機要活動,並以單據核銷。但吳淑珍通過子女親友收集發票,冒稱國務活動領款私吞,連買奶粉、買狗糧、買底褲甚至開車超速罰款單,都拿去充數領款,共詐領侵佔1.415億元(新台幣.下同)。

龍潭購地案是臺灣裕達公司為讓官方徵用其在新竹龍潭科技區一塊爛地,通過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搭上時任總統陳水扁,當局最後耗資百億元購入,但迄今未能開發。辜承認為此向扁家及相關人士支付4億元佣金。

洗錢案是扁家透過子女及親友的人頭賬戶,將巨款滙往世界五大洲多個國家和地區銀行的人頭賬戶,數額高達7億元。扁嫂堅稱那些是陳水扁的選舉結餘款和政治獻金,但法庭裁定為非法所得。

南港展覽館案是臺灣力拓公司為取得官方南港展覽館的承建權,透過中間人從扁嫂吳淑珍口中獲得負責招標審核的專家委員會成員名單,力拓中標後,透過中間人向扁嫂吳淑珍支付9,181萬元佣金。

陳敏薰受賄案是陳敏薰為謀得 101大樓董事長之職,向第一夫人吳淑珍支付 1,000萬元,最後如願以償。

律師:扁案推動臺灣司法改革

據美國之音報導,陳水扁當年打著反貪腐,反政治黑金的旗幟躍上臺灣政壇,他也是臺灣民主體制運作下、政黨和平輪換而上臺的第一位總統。現在陳水扁又成為第一位因貪瀆罪被判有罪的中華民國前總統。

臺北律師工會秘書長高湧誠對美國之音說,由於陳水扁身份特殊,他被起訴、被收押,被審理,被審判的全過程,每一個細節都被臺灣媒體曝光、放大再示以世人。高湧誠律師說,這讓臺灣民眾有機會看到司法運作過程。臺灣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持相同立場。

極權國家不可能有"扁案"

林峰正律師說,儘管臺灣需要檢討司法體繫在審理陳水扁案中的瑕疵和爭議,但是,臺灣能夠將其最高領導人繩之以法,是臺灣民主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體現。他說:"原則上能夠追訴本身就是一個法制上的進步。我們很難想像在一個極權國家,它的最高領導人,不管他是在任、卸任,會被追訴。"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北京大學前副教授焦國標指出,在專制國家,領導人可以肆意妄為,如不是政治失勢,絕不受制裁,即使不掌權了,還享受獨裁體制的保護,「臺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因貪被判無期,絕不是民主的失敗,恰恰相反,它彰顯了民主制度的優越,更為中華民族文明史寫下新的一頁。」

美國西方學院政治系華裔教授季淳在洛杉磯指出,陳水扁因貪污被判處重刑,對臺灣高層公務員以降具有警示作用,但臺灣政黨政治受這一案件干擾的程度將逐漸淡化。季淳說,這次臺北地方法院的一審宣判,加上未來的二審、三審的整個司法程序,都會對臺灣日後的領導人、甚至高層公務員以降都是一個警訊,具有非常大的警示作用。在西方學院(Occidental College)任教多年的他並表示,陳水扁因貪污、洗錢被判處重刑的結果,也將對華人社會的香港、中國的司法產生深遠影響。

網民:世紀大判決凸顯民主的可貴

海外中文媒體有網民表示,這一世紀大判決表明,臺灣不但可以民選總統,也可以對犯罪總統繩之以法,這是臺灣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一頁,陳水扁案的宣判,讓世人看到了臺灣民主法治歷經考驗的真實狀況。

同時,扁案不能不讓人聯想到大陸貪污之風愈演愈烈,當局治貪反腐卻遲遲未見成效。近年來,內地腐敗官員呈現出"錢多、房多、女人多"的趨勢,官商勾結、官官勾結、官黑勾結不足為奇,大案、要案和官場淪陷屢見不鮮。從近期公布的幾起貪腐案來看,受賄金額動輒過億元,除少數人受到法律制裁外,更多貪官仍然逍遙法外,甚至攜款外逃。但遺憾的是,當局反腐肅貪一向雷聲大,雨點小,措施制度滯後,愈反愈貪,以致民怨四起。

15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上,反腐敗與廉政建設是重要議題之一。據商務部早些時候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近三十年來,外逃官員數量約為四千人,攜走資金約五百多億美元。人們有理由相信,陳水扁因貪污被重判而終止政治生命,以及扁案對內地民眾產生的巨大影響,一定會對這次中共高層會議產生巨大的政治壓力。至於會議能否如外界所預料,通過官員財產申報公示的"陽光法案",人們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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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報記者方茹綜合報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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