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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許志永:公益訴訟「抑鬱症」

 2009-08-11 23: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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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公益訴訟旨在對不平等的資源予以調整,關注著社會中處境最差、最邊緣化的群體,而限於當前環境,公益律師們自身更是一個弱勢群體。

坐在許志永對面的兩個地稅制服一臉苦笑。
  
從5月份查賬以來,許志永和這些人已經很熟了。查賬過程中許志永一直主動配合,而這些人始終沉默著,私下表示"我們做不了主"。
  
他們身邊的一位女科長表情嚴肅,黎雄兵和彭劍律師正在準備申辯意見,加上主持聽證會的稅務官白俊,這間大會議室只有7個人,顯得空蕩蕩的。
  
這是7月24日的上午九點,北京地稅局410房間正在舉行對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處罰事宜的聽證會。由於"涉及國家機密、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地稅局沒有同意公開聽證的申請。
  
地稅局大樓的圍牆外面三三兩兩聚集著律師、媒體和訪民。
  
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以法律研究和個案援助為主要內容的非營利組織(簡稱公盟)。法人代表許志永博士是海淀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北京郵電大學的老師。
  
7月14日,公盟同時接到分別來自北京市國稅局、北京市地稅局下達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兩局認為公盟偷稅共計24萬元,並同時對它處以5倍的最高額度的罰款,罰款總額為142萬多元。
  
7月17日,北京民政局做出取締公盟下屬機構"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決定,並上門查抄,沒收包括電腦、辦公傢俱、案件資料、調研報告等在內的所有物品。
  
在短短四天之內,公盟受到國稅、地稅、民政三個部門的執法。
  
圍牆外的人群也因此而來。
  
7月17日上午9點,20名民政執法大隊的人來到公盟位於華傑大廈6A2的辦公室。他們扛著攝像機,對驚愕不已的工作人員宣讀了《取締決定書》,然後把他們帶到樓下物業,每人一個房間進行問訊,最後讓他們"收拾好私人物品迅速離開"。
  
兩名志願者小姑娘當場嚇哭了。
  
不久,許志永、滕彪等負責人趕到。"會議室所在的房間被掃蕩一空,辦公室的全部設施都被抄走,只剩下四張桌子、一個書架。
  
我們最心痛的是各種材料:訴訟案卷、*信、網友來函、會議記錄,每一張紙都是凝結了我們的心血。一些*者只能撿菜葉子吃,卻花錢複印自己的冤案材料,如今都落入虎口。"滕彪當晚在日記中寫道。
  
公盟的個案助理林崢懇求正在把毒奶粉受害者的資料裝進編織袋的執法人員:"留個聯繫方式吧!也許以後我還能要回來!"
  
近一年來林崢介入了大量毒奶粉訴訟,一直在與受害者家長聯繫,辦理委託,收集材料,解釋法律,在石家莊和北京之間往來奔波了十幾趟,每天電話不停,同樣的話跟各地的家長一一重複數百遍。
  
最終,民政部門留下了有關毒奶粉的訴訟材料。
  
下午2點民政執法大隊離開的時候,公盟的兩間辦公室裡只餘下4張桌子。存放其他志願者私人物品的保險箱也被收走。
  
公司化生存
  
許志永第一次走進公眾視野,是因為一個叫孫志剛的年輕人。公盟的成立,也與此不無關係。
  
2003年3月20日,大學畢業2年剛剛找到新工作的孫志剛在廣州市收容人員救護站遭毒打後死亡。
  
這一天剛好是許志永30歲生日。
  
2003年5月13日,許志永聯合他讀博時的同窗好友滕彪和俞江,以公民名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法律審查的建議書",要求廢除收容,並建立違憲審查制度。
  
一個月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除。
  
被媒體大量曝光之後,很多訪民都慕名來向他們尋求幫助,而他們卻感到無力又無奈,因為能力和精力都有限。這個時候他們便想到成立一個機構,"找志同道合的人組成一個團隊,可以更專業,幫助更多的人。"
  
2003年7月的一天,著名公益律師張星水向許志永提議成立一個公民組織。
  
10月28日,他們註冊了"北京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更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張星水、滕彪、俞江和許志永任理事,網站的名字起名"陽光憲政"。
  
中國有許多民間組織,包括很多著名的NGO,比如紅楓婦女熱線、農家女、惠澤人,在民政登記無門的情況下,被迫選擇了工商註冊,以"公司"的面貌出現。
  
公盟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於2003年工商註冊而成。像很多無法在民政合法註冊的民間組織一樣,他們只能到工商局註冊備案。外部是公司,內部是NGO,兩套章程。
  
2005年7月,許志永和張星水一同為河北民營企業家孫大午領導的大午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進行辯護。
  
在該案中對於地方試圖干預司法的勢力,他們通過組織專家研討會、進行媒體推廣等各種活動把案情公布在陽光底下。最終孫大午被判緩刑,免除牢獄之災。這次實踐為他們以後的公益行動提供了模版。
  
幾年來,在重大公共事件,都可以聽到公盟的聲音,看到他們的行動。其中包括,起草憲法人權修訂條款建議,關注打工子弟學校被取締問題,代理黑磚窯受害者國家賠償,援助毒奶粉的受害者,發起北京律師協會直選活動,並在最近,為鄧玉嬌、黑監獄受害者、*者提供援助,等等。
  
2003年11月,許志永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競選海淀區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同為正式候選人之一的北郵信息學院院長郭軍告訴他的研究生,不要選他自己,要選許志永,因為許比他更能夠做一些社會正義的事情。最後許志永高票當選,成為北京市第一位以獨立候選人身份當選的區人大代表,並於4年後成功連任。
  
成為人大代表後,許志永的"權力"也更大了。
  
在2004年1月的海淀區人代會上,海淀區的財政預算中有一筆12.6億元的"其他"項目,而當年海淀區的總財政收入才50多億元,不少代表為此質疑。是許志永在大會上正式要求對"其他"給出解釋,並把這個情況提交媒體監督。
  
最終,迫於輿論,海淀區財政局對此做出了詳細的解釋。
  
和許志永個人的境遇相比,公盟卻一直面臨著種種制度困境與無形的壓力。
  
這個團體一直都沒有放棄嘗試民政註冊,但前後數次申請,都沒有回音。由於是工商註冊,他們一直都要把捐贈所得作為法定企業收入,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在2008年新稅法頒布以前是33%)。
  
他們甚至遭遇了一些蹊蹺的生活問題。
  
最近的一年中,理事滕彪接連遭遇護照被沒收、律師執照無法通過年檢和被所執教的中國政法大學停課。
  
7月21日下午,許志永同時接到公盟公司的房東和他租住房東的電話,被要求馬上搬走。
  
身陷財稅囹圄
  
北京稅務兩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盟偷稅款項來自於耶魯大學法學院自2006年以來的四筆資助以及公盟研究員王功權於2009年4月的資助,共計110餘萬人民幣。
  
北京地稅局認為,這些"捐贈"沒有按規定申報納稅,偷稅達6萬餘元。北京國稅局則認定,這些"捐贈"屬於法定企業收入,公盟沒有交納25%的企業所得稅,共計18萬元。
  
按照相關法律,偷稅行為可施以50%至5倍的罰款。在對公盟的處罰中,兩局同時執行了5倍的最高上限,罰款總額達到142萬元。
  
許志永則認為,"我們這樣做沒有任何違規的地方"。對於採用"預收賬款"--這是許多單位常用的逃稅手段--他的理由是:稅收的征管法律和會計的不一致,我們按照會計的記賬準則,這筆錢的性質是專項資助,不是營業收入。
  
"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對於耶魯法學院同一筆捐款,國稅局認為是捐贈,地稅局認為是營業收入。如果是捐贈,就只需交所得稅,不交營業稅和地稅。但是,我們還是都按照營業收入交了,該交不該交的我們都交了。"
  
許志永堅持公盟絕無偷稅的主觀故意,"我從來主張應該依法納稅,哪怕法律不合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註冊稅務師對罰款額度表示不解:"要這樣執行,沒有幾個企業能存活下來!'"
  
這位註冊稅務師還注意到,從2009年1月1日至7月14日,北京國稅局一共只對5家單位進行了罰款的行政處罰。"大多數企業都存在(有意無意的)偷漏稅問題,為什麼特別關愛公盟--這個名為企業而實為公益的小單位,而且處以重罰呢?"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副所長賈西津也持同樣的質疑,她撰文指出:如果是例行工作流程,稅務局隨機對納稅單位進行抽查,國稅、地稅為什麼同時並一致地抽查了一個組織的問題?如果是有人向多部門舉報,三個部門幾乎在同一時間完成各自程序不同、內容不同的查處過程,也是一件小概率事件。
  
北京地稅和國稅分別在24日和30日分別舉行了不公開的聽證會,但沒有給與答覆。面對高額處罰,公盟表示無力支付,目前該機構賬面餘額僅8萬元。滕彪表示自己對結果並不樂觀,可能會考慮破產,否則公司法人代表許志永可能將面臨最高7年的牢獄之災。
  
另一方面,在稅務處罰下達三天後,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了對公盟下屬機構"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取締通知書》:"經查,‘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未經登記,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本機關決定對"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締。"
  
同時,公盟遭到了查抄。
  
公盟在7月23日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要求撤銷《取締通知書》、確認民政局沒收公盟財物的行政處罰行為違法,以及歸還所有被沒收財物和文件。
  
而作為執行者一方,北京民政局發言人周立標表示,因為尚未結案,不便接受採訪,"至於為什麼取締公盟,你去問執法大隊吧。"截至發稿前,民政執法大隊尚未回應本刊的採訪申請。
  
群體困境
  
與公盟一同在公益訴訟的道路上比肩而行的,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組織和個體。
  
公益訴訟旨在對不平等的資源予以調整,關注著社會中處境最差、最邊緣化的群體,而限於當前環境,公益律師實際是艱難地在夾縫中生存。他們同樣面臨恐嚇毆打和不為公眾知曉的無形施壓。
  
比如,致力愛滋病等疾病救助的益仁平中心曾遭執法機關以"涉嫌出版"為由入室搜查,其印刷品亦被扣押;曾獲得德國之聲國際博客大賽最佳中文博客獎的劉曉原,搜狐博客被關閉,後律師事務所被因故停業整頓;而嚴義明律師甚至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裡莫明遭到歹徒襲擊,以至右肩胛骨骨折,身上另有多處受傷。
  
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創辦人郭建梅律師,一直因其"官方支持"備受同行們羨慕。她在1995年就順利地成立了這個挂靠在北大法學院的NGO,一步到位地解決了中國NGO最頭疼的註冊、資金和財務三大問題。
  
她認為這都要歸功於自己一直深諳"打開通道"這一"狹縫生存原則":積極主動地與政府部門和國際社會創建合作關係,達成績效,包括六次受到希拉里接見,以及與聯合國建立合作項目。而不久前獲得全國婦聯資助的1.8萬美金所帶來的"政治意義",才是最讓她歡欣鼓舞的,"這相當於受到了政府的肯定!"
  
可是這位著名作家劉震雲的妻子,卻在九年前患上了抑鬱症。
  
"被恐嚇、被打,是家常便飯,可最受不了的是三天兩頭被找談話,手機還被監聽。"郭建梅一個月前又換了一個號碼。
  
最大的困擾,當然還是工作受到各方面的阻礙。
  
"辦案非常難,"她說,"往往對手不是有權有勢的人,就是黑社會,要麼就是村霸、地痞流氓,總之都是有社會關係的人。有時對手甚至是強大的經濟利益集團,甚至是國家政府機關。"
  
"現有體制下司法難以獨立,司法權在一定程度上依附於行政權,而行政權力的強制干預是我們律師所無法左右的。"
  
錢,也是繞不開的問題。
  
"公益律師也得發工資,也要吃飯呀。"郭建梅說。
  
公益訴訟的當事人多是掙紮在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用劉曉原的話說,"你要錢,他也沒有啊。"因此大部分的公益訴訟都是免費代理,而公益律師的經濟狀況也絕對處於律師群體的最下游。
  
危機最嚴重的是周立太的律所,至今還有上百位農民工拖欠500萬元律師費討要未果,而他們累積的外債已有150萬元之巨。至今只能勉力維持。所裡年輕律師收入微薄,"一個月就兩千多塊錢"。而先後離開的年輕律師,"剛好走了108人"。
  
郭建梅的情況稍好,她自己是中心主任,每月固定工資六千元,其他律師平均四千五百元。
  
而公盟,除了三個全職的行政人員外,所有人都是不拿工資的。許志永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在北京郵電大學任教的每月四千元工資,他把自己買的房出租給別人,租金還不抵房貸,再加上另外租房的租金,每月只剩1800元。
  
可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他們仍然謹小慎微地謝絕了大部分國外捐助,僅接受美國福特基金會、耶魯大學等"安全"的捐助者。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指出,這樣的經濟條件很難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我們不能給人一個印象說做正義的事情是像苦行僧,是苦哈哈的,一定要讓正義的事業是有吸引力的。過上一個幸福的日子,這是每個人一種非常自然的追求。這沒有什麼不對。"他認為公益律師都是公民英雄,"讓公民英雄都做成窮人這種想法不對。"
  
"讓公益律師體面起來,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政治上。"這是郭建梅的理想。
  
(實習生張昕對本文也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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