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大女研究生夜行被撞
邱先生的女兒是廈大研究生。去年11月7日晚上9點15分左右,她從環島路胡裡山炮臺公交車站路段往海邊方向走。穿行一處"人行橫道"時,被一輛保時捷跑車撞出6米開外,頭顱受傷,至今意識不清,生活無法自理。
"邱靜的同學得知後趕到現場,發現邱靜還有一隻鞋掉在人行道上。邱靜在醫院昏迷了10多天,命是保住了,但是留下不少後遺症。"邱先生說,她性格日趨內向,不愛說話,尤其怕車,有車從旁邊經過會嚇得直哆嗦,有時還站在鏡子前發呆,經常半夜抽搐。
"邱靜以前很乖,也很優秀。"邱先生含著淚說,女兒從小喜歡聲樂和表演,無論唱歌、鋼琴、舞臺表演,都具有很強的實力,高考考進廈大藝術學院,大三時還公費赴韓國首爾中央大學留學一年,學成歸來後,就被學校保研至廈大藝術學院表演專業深造。
邱先生說,邱靜的記憶力很好,也很有想法,還特別聰明,經常參演學校學生組織編排的話劇,曾和同學一起到北京參加全國大學生舞台劇的會演,平常還接拍多家服裝品牌的廣告。
"但她現在,智商和記憶力都很差,而且有癲癇的症狀。"邱先生說,學校的朋友來看她,我們告訴她名字,名字剛說完,她又忘了同學叫什麼,說了好幾遍都還不記得。"白日依山近,黃河入海流。"這樣簡單的唐詩,她怎麼都背不下來。
邱先生說,車禍發生後,已經花了20多萬元,雖然錢都是肇事方出的,但是交警認定女兒也應負同等責任,對方現在就不想付醫療費了。
舊人行橫道很醒目,每天走的人很多
2月17日下午,邱先生打完電話後,就拿著"交通事故認定書"到報社反映情況。
記者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見到,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明顯地寫著"邱靜橫過馬路時未走人行橫道,其行為也是造成本事故的一種原因,在本事故中起到一定作用。"而在責任認定中,"張靜違反了《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應負本事故同等責任。"
邱先生提出質疑,邱靜橫過馬路時,並不是沒有走人行橫道,只是她走的人行橫道後來被認定是廢舊的,交警在事故原因分析中,不應該說"未走人行橫道"。雖然交警一再表示舊設人行橫道已經廢除,當時,並沒有任何標誌指示行人應當從另外一條人行橫道行走,更沒有任何欄杆或者警示標誌阻止行人繼續前行,還有當時舊設人行橫道很醒目,每天走的人都很多。
廢舊人行橫道已塗黑
記者隨後跟隨邱先生趕到事故現場,廢舊人行橫道已被塗黑了,中間綠化帶上也有欄杆擋住,前方三四米處有一個新設的人行橫道。一位在站點等車的老先生告訴記者,人行橫道是這幾天才塗掉的,防護欄也是剛剛竣工,以前走這條道的人有很多。邱先生說,"車禍發生後,我把現場拍下來了。"
昨天上午,記者到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找到經辦民警周警官,核實邱靜有沒有走人行橫道,周警官說"邱靜走的是廢舊人行橫道。"記者再問其他情況,他稱,採訪須經市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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