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定性:鄧玉嬌「防衛過當」(圖)


  當局稱此圖片是家屬提供

【看中國記者張翰綜合報導】備受關注的"鄧玉嬌刺死官員事件"在案發三週之後,湖北省恩施州警方最終做出"防衛過當"的認定,並於5月31日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新華網5月31日22點半消息稱,公安機關認為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又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其致人死傷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不過,警方同時認定,鄧玉嬌具有自首情節。因為她在案發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

據該最新公告顯示,原警方通告中的"推倒"從"推坐"變為"推搡",鄧玉嬌報警行為為"自首情節"。鄧玉嬌從原來的"涉嫌故意殺人"被改為"防衛過當"。該案於5月31日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被鄧玉嬌刺傷黨官被開除黨籍,但只受到治安處罰,未被追究刑責。

根據巴東縣公安局5月18日做出的通報,2009年5月10日20時許,野三關鎮招商辦公室黨官鄧貴大、黃德智、鄧中佳三人酒後陪他人到野三關鎮"雄風"賓館休閑中心"夢幻城"消費。雄風賓館女服務員鄧玉嬌因黃德智提出的異性洗浴服務,被鄧貴大兩次"推坐"在沙發上。此後鄧玉嬌用水果刀刺擊鄧貴大,鄧貴大不治身亡,黃德智手臂受傷。

據此,巴東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德智開除黨籍處分。野三關鎮黨委於5月29日撤銷黃德智的鎮招商辦副主任職務。巴東縣官方同時認為,鄧中佳雖經查證無違法行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野三關鎮黨委已於5月29日撤銷鄧中佳的鎮招商辦副主任職務。

根據巴東官方的通報,黃德智僅被處以治安拘留,這說明警方認定黃並未觸犯刑律,事實上等於否定了此前鄧玉嬌原北京代理律師提出的涉嫌強姦(未遂)的控告。

原堅持鄧玉嬌無罪、無病的義務律師夏霖已經抵達北京,未透露更詳細的案情。夏霖博客主頁6月1日無法打開,律師是否安全未知。

新華社消息稱,公安機關根據律師的申請並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況,對其變更了強制措施,實施監視居住。目前,鄧玉嬌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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