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會患精神病嗎? (圖)

鄧玉嬌回家了,但是案件並沒有終結,只是把"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而已。

但是,這一個小小的變動也同時預示了鄧玉嬌案的基本走向:中共的專案組已經確定了最終的結案方式,就是讓鄧玉嬌患精神病,不然的話,中共是不會作出這種變動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看一看鄧玉嬌回家的直接原因就清楚了。

雖說鄧玉嬌案的民憤很大,但這還不是促使中共鬆手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就是兩位夏姓律師的代理控告書。控告書基本上把案件的過程如實的反映出來了:鄧玉嬌純屬正當防衛,連防衛過當都稱不上,更不用說涉嫌故意殺人了。控告書在眾多媒體和網際網路的傳播,令案情大白於天下,同時中共的意圖也無需點明便昭然若揭了。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不得不做出妥協,這就是鄧玉嬌能夠暫時回家的主要原因。案件的整個發言權完全被中共掌控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兩位夏律師的這一紙訴狀,鄧玉嬌想要出來,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這一案件中,中共最棘手的不是其它問題,恰恰是中共巴東縣政府的三個通報。歷時一個多星期,巴東縣政府不遺餘力的搞出的這三個通報是不是就要作廢呢?這也是不可能的。作廢了就等於它自己承認了"做案",就等於它承認自己在公眾面前堂而皇之的玩弄權力、草菅人命。確保三個通報所公布的案情,這是現今中共處理這一案件的底線和出發點。迫於壓力可以把鄧玉嬌先放出來,但不能否定三個通報。那怎麼辦?就只有一個出路,就是讓鄧玉嬌"患"上精神病。

鄧玉嬌不"患"精神病,她的正當防衛就必然成立,和中共的三個通報的內容相左;"患"上精神病,她的"殺人"就和中共的三個通報一致起來了,但是因為是有"精神病",那是無需負法律責任了,這樣也就部分的遷就了一下民意,同時也給自己一點迴旋的空間。轉了這麼一圈,又重新回到了巴東縣警方最初設定的結局上去了。

下一步的處理肯定是要擱一段時間。當然有的是藉口了,主要的原因就是要讓民眾的注意力淡化下去,或者有其它的事件發生後,公眾對這件事不那麼關注了,再處置此事。就像杭州飆車案一樣,當民眾把注意力轉到鄧玉嬌殺人上時,對飆車案的關注自然就少了。但是,不管何時辦理此案,鄧玉嬌到哪一家精神病院作鑑定,她"患"有精神病就是必然的了,不信我們大家走著瞧。

唯一的一種能夠避免的可能,就是中共內部的鬥爭導致中共上層重新指派新的專案組來,把以前"專案組"的所有工作全部封存,重新審理此案,或許能夠有所改變。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絲毫看不出這方面的動向。中共還不可能冒這種動搖自己權力根基的風險去改動這個事情。

那麼,很大的可能就只能是"讓"鄧玉嬌患精神病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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