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巴東縣公安局長作精神鑑定!(圖)


5月22日《京華時報》報導,巴東縣公安局發布"5.10"案件情況通報。20日,巴東縣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接受了專訪。

從這篇報導看,筆者認為巴東縣公安局長說話邏輯混亂,前言不搭後語,因此,筆者懷疑此局長是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首先,關於羈押的問題。

記者:據我們瞭解,鄧玉嬌20日下午1點多辦理了出院手續,之後送到了哪裡,是不是意味著司法精神病鑑定已經完成?

楊立勇:司法精神病鑑定還沒完成,還在。結論沒出來前,她仍是立案偵查的嫌疑人,還得羈押。

記者:在醫院鑑定期間,鄧玉嬌已經被公安機關羈押,公安機關是否違反程序,存在失職。

局長楊立勇回答:在精神病鑑定期間,是不算在羈押期內的。

從對話中我們可以看出,楊局長前一段回答說鄧玉嬌仍是嫌疑人,"還得羈押",但是後一段回答卻說"不算在羈押期內",就此,筆者想問局長大人,這究竟算不算羈押,請你邏輯清楚地給老百姓一個明確的答覆!

其次,關於"推坐"的問題。

在採訪中,局長是這樣解釋的,"一張單人沙發,是躺不下去的。你們不信,可以到那裡去量。"

就憑局長這句話,筆者強烈要求巴東看守所釋放所有沒在床上強姦女人的強姦犯。毫無疑問,很多強姦犯作案地點並不是那麼符合要求,比如有的在車上,照局長的邏輯,先釋放這些強姦犯,因為車上的空間不夠大,強姦犯沒辦法擺姿勢;有的在地上,照局長的邏輯,也要釋放這些強姦犯,因為地上太冰冷,不適合強姦......

總之,按照局長的意思,只要是在"躺不下去"的沙發上面強姦任何人,都是不犯罪的,楊立勇局長都可以來給你們作證!"你們不信,可以到那裡去量"!

最後,對於這樣一個邏輯混亂,思維停留在6歲孩子水平的公安局長大人,筆者建議先送精神病院檢查,等待專家做出鑑定結論之後,再出來組織巴東縣公安局的工作!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專家做出結論之後再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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