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緊急呼籲 立即解救修腳女(圖)


立即解救那個被拷在病床上哭喊的姑娘

【看中國綜合報導】鄧玉嬌被打被捆綁逼迫承認憂鬱症,國內論壇呼籲立即解救那個被拷在病床上哭喊的姑娘。鄧玉嬌情緒非常糟糕,必須立即解救。

那個被拷在病床上哭喊的姑娘

2009年5月16日晚9:30,鄧玉嬌朋友到恩施州憂撫醫院見到鄧玉嬌,發現鄧玉嬌四肢用繃帶綁在床上,面無表情。問她現在怎麼樣,她回答:他們打我,要我說自己得了抑鬱症,這樣可以免於死刑,也給政府出路。問及其它話題,她只說: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說。

恩施電視新聞頻道播放了湖北巴東女服務員鄧玉嬌被當地警方關進恩施精神病醫院前後的情況,視頻中的鄧玉嬌被綁在精神病院病床上,全身被白布遮蓋僅露小臂,哭訴",爸爸,他們打我,他們打我"。

刑法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湖北宋福全律師在視頻採訪中說,依據刑法,鄧玉嬌是不應該被追訴法律責任,他進一步解釋說,對暴力犯罪,包括強姦,實施防衛程度上是沒有限制的,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北京著名律師劉曉原先生也撰文稱鄧玉嬌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網友質疑警方不斷強調她攜帶憂鬱藥品,是想把一起正當防衛案引向何處?不管鄧玉驕有沒有攜帶憂鬱藥品,都不能掩蓋犯案官員欲對她實施強暴的事實,也不能掩蓋鄧玉驕正當訪衛的事實。(由憂鬱藥推出憂鬱症,繼而說明鄧女精神不正常,證詞不可採信,於是誣蔑該女精神錯亂,拔刀相向關心愛護她的鄧貴大等恩人......難道這就是憂鬱藥所埋設的伏筆麼?)

明明是正當防衛,死盯著抑鬱症不放。難道狗官淫賊強姦犯共污猿鄧淫棍要當烈士了?伸張社會正義重要還是政府面子重要?面子是人民給的臉是自己丟的。為了面子不惜踐踏法律尊嚴公平,殘害勇於反抗暴行的正義女巾幗嗎?抑鬱症說法怎麼和杭州哪個蛋八王交井70碼說法如出一轍,想盡辦法掩蓋真相,放煙幕彈轉移視線居心何在。

警惕:在"修腳女自衛殺人"中警察"造案"明朗化

警察造案吃案是中國警界最黑暗的一面,比如俯臥撐,躲貓貓,被自殺....這都是離譜的造案,而平時他們有隱密不動聲色的造案手段,比如在杭州闊少飆車案中將150碼的車速造案成70碼,不動聲色地吃掉80碼,現在在"修腳女自衛殺人"開始使用。

大家如果注意觀察案件批露的細節,還能猜測,這三個人都在現場做了什麼。
第一雖然鄧玉嬌被警察帶走後只有"語無倫次"的描述,沒有真正轉述過她一句話。但是在休閑城裡貪官非禮的事情卻是很清楚?為什麼?

這裡一個最合理的解釋就是,當時,他們發生激烈衝突的時候,休閑城有其他人員而且不少人都已經知曉此事!而鄧玉嬌被帶走後的事情,我們都不知道,言論已全部被莊家控制。

其實關於鄧玉嬌自首後警察來又打警察很好解釋!

大家設想一下,如果一個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之後,拚命爆發了驚人的力量殺了一個,殺傷一個,殺怕了一個之後,自首,其實是希望經常來保護自己!如果這個時候警察一來就一副要抓殺人犯的架勢,那不明擺著是要給死去的貪官報仇嘛?這不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窩嘛?

但是目前警方不去貪官身上找問題,卻拚命在受害人身上做文章,企圖證明鄧有精神病,其目的何在?我認為,他們是為了殺鄧玉嬌做準備!!!

他們最如意的算盤是讓鄧玉嬌永遠開不了口,那把殺人的刀子也永遠不需要知道哪裡來的。(畢竟誣陷鄧玉嬌有風險,還是讓她開不了口即散戶被強平一樣無風險)

殺她很簡單,只要先鑑定她有精神病,再製造一個自殺的假象,一切都搞定!!!

你們不要以為他們不敢這麼做,就算大家網路監督,要他們查清事實真相,也無用,替罪羊已經找好,真相已經被掩埋!只要到時候追究一個當地公安機關管理不善,撤職之類的處分就可以了。所有的安全,鄧貴大是不是去嫖還有誰去查啊,當事都死了,這事也就算了。當地官員的清白終於保住了!!!!

做為我,我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很希望出現象中糧這樣的狙擊手,在第一個跌停之後第二天繼續跌的時候,增倉4萬手!!!

此刻,有關有能力干涉此案的部門,趕緊干預此事。就趁他們做精神鑑定這會,把鄧玉嬌保護起來,這樣,就算他們誣陷鄧玉嬌精神有問題,也不會判鄧玉嬌重罪,該烈女姑娘還可以保住自由之身!

在此,我也呼籲當地警方不要再在鄧玉嬌身上做文章了,我已經猜到一切你們可以作假的方法,如果你們敢造假,我就給你捅出來!快點把鄧玉嬌帶走後的真實情況批露出來。不要總是自圓其說,為什麼,到現在我們都沒有聽到一句對該官員行為的調查??????

鄧玉嬌是英雄,不但要釋放,還應該發獎!!!勇敢好市民!!!

律師滕彪:比關監獄還慘

善良的網友希望,如果鑑定出鄧玉嬌有精神病該多好,殺了一個狗官又不負刑事責任,賺了。這不對:a、鄧玉嬌正當防衛,本來就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她本來就不需要做精神病鑑定;b、在目前的鑑定體制下,政府想得出什麼結論就可以拿到什麼結論。把人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和關監獄沒什麼區別,可能更慘。

居然在沒做精神病鑑定的情況下,就把鄧玉嬌強制送往恩施州精神病醫院治療,這是不可接受的。

我要號召人們向鄧玉嬌學習。在這個笑貧不笑娼、五毛和妓女一樣多的時代,鄧玉嬌在娛樂場所工作而保持尊嚴,出污泥而不染。可愛可敬。應該學習的主要不是這個,是什麼呢?是她在遭到侮辱和侵犯的時候,敢於拿起修腳刀,敢於刺向凶手要命的地方。這是正義合法合理的正當防衛,我反對的從來不是這種暴力!相反,這種合法的反抗、這種浩然正氣是應該鼓勵和推廣的!

牢記正當防衛的四個條件和無限防衛權的條件。歹徒來侵犯你的時候(打殺搶奪姦等等),打不過,你跑你屈從,別人不能責備你,保命要緊。被強姦不能怪你漂亮,只能怪色狼沒能力合法解決性需求。但是如果能打過,如果恰好可以操起傢伙反戈一擊,如果有條件制止侵害而保全自己,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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