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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女生日記:爸爸被打成植物人(組圖)

作者:附和一聲  2009-05-17 22: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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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的生活

有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爸爸,你還會來接我放學嗎?下雨時你還能來給我送傘嗎?我受委屈時,你還能聽到我的訴說嗎?


作者

爸爸,我的心感覺好累,我有時候真的想先您一步離開這個世界,在那個不為人知的世界我還可以陪著你,那樣您就不會一個人覺得孤獨。爸爸,您告訴我,我這輩子來到這個世界是為了受苦而來的嗎?

每天早上五點,我起床給弟弟妹妹做好早餐,這些都是我前一天睡前想好的;中午午休時間,我會洗好他們要穿的衣服;下午放學後,有妹妹幫我做家務活、洗碗,我能輕鬆好多呢。爸爸,高三的功課比較多,複習、模擬考試,我有時候會犯困,很怕高考不好,我怕對不起您!

爸爸,我以前不太懂事,什麼都挑好的買,現在去菜市場的時候,我都會找最便宜的菜。爸爸,這個世界上好心的人很多,有位賣菜的阿姨每次都會把她揪下來的菜葉免費的送給我。爸爸留下點錢,一點一點的花完了,我每天都很擔心,這可怎麼辦好啊?我這會兒才體會到了爸爸媽媽持家的不易。

爸爸,我是您的大女兒,我能照顧好妹妹和弟弟,我會做飯,也會縫補衣服,能讓他們吃飽穿暖去上學。爸爸,咱們家沒權沒勢沒錢,但您一定要堅強的活下來,我們兄弟姊妹三個就是您和媽媽的希望,我們會努力學習,照顧您和媽媽。

二.簡介

我家在陝西省子長縣,今年20歲,正在讀高三。爸爸開出租車,媽媽看著一個小賣部。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家裡的生活平平淡淡,談不上富裕,但尚能生活。爸爸媽媽很疼我們姊妹三個。


開出租車的爸爸

三.噩耗

2008年4月13日晚8時,災難降臨。正在上學的我,聽到了爸爸被打的消息。當我在醫院看到爸爸時,他早已昏迷過去。聽別人常說天塌了,還有地頂著。可是我家的天從此塌了,沒有了支柱。

被打後三天之內,爸爸做了兩次開顱手術,切除了很多的腦組織。後來由繼發了肺部感染、腎臟衰竭。


手術後在醫院治療的爸爸

爸爸從此再也沒有醒過來,在醫院治療了一年後,醫生說已經成植物人了,能夠甦醒的希望微乎其微。媽媽一直在醫院伺候爸爸,小賣部也轉讓了。家裡一下子沒有了任何的經濟來源,生活的基本必需品對於我們已經變成了一種奢侈,大學之夢也變得那麼遙遠。


爸爸睜開了眼,但是沒有意識,紅色處被取了兩塊顱骨


爸爸的腿瘦的只有了骨頭

爸爸,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明明是被人打的,卻被公安局說成是摔得。面對黑暗的子長公安局我如何能給您伸冤啊?不能說,能給我托個夢嗎?

我拿什麼來拯救你,我的爸爸!

爸爸被人打成這樣,打人的在當地有權有勢,公安局袒護打人者,檢察院在法庭上給打人者打手勢。我的冤屈無處伸張。我給西安的報紙、電視臺打電話,可他們都說因為這個事情牽涉到了公安局,不敢報導,我才寫出來。請各位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不要對我惡語相加。一刻本已破碎的心,經受不起這樣的痛。

四.公安偵查(一)

爸爸被打後,我們立即向子長縣公安局報了案,可是打人者家族在子長關係網複雜,有權有勢,在公安局、派出所內部都有親戚。所以公安局遲遲不立案,而是由派出所來調查,當派出所上午調查完當時現場的目擊證人,下午證人就受到了威脅。導致了後來的目擊證人都不敢再說話。

4月13日案發,4月19日11時10分子長縣公安局馮春雷才同意立案偵查,11時11分,罪犯即來自首。時間相差一分鐘,難道是罪犯在公安局門口等著立案來自首?那個時候我爸爸還在危險期,醫生給我們下了好幾次的《病危通知書》,可公安局當日即將罪犯取保。雖然我還是個沒有見過世面的高中生,雖然政治課老師一直給我們講社會主義是人人平等、沒有剝削的社會,可這個時候我已經感覺到了人與人的差距。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在子長這麼一個小小的落後的縣城,山高皇帝遠,可能比外面大城市更加的黑暗。打人的如果是個平常老百姓,能這麼快就取保候審嗎?聽律師說,這種取保是違法的。因為當時在案子並沒有查清的情況下,取保後會造成串供,而且,我爸爸還在病危,如果有個三長兩短,公安局不是誠心讓人跑嗎?已經做了開顱手術,明顯的是重傷害,為什麼還能取保

五.爸爸被打的原因和過程

我從頭敘述一下:

2008年4月13晚近8點時,我爸爸開車將杜浩、杜慧玲(系杜浩母親)、劉玉合等四人從子長縣南門拉到了子長縣火車站,因為他們趕火車晚點了,作廢了幾張火車臥鋪票,子長的火車因為都是過路車,預留的票非常少,尤其是臥鋪票必須要托關係才能買到,而這幾張臥鋪票是杜浩家托關係找的火車站站長盧山購買的(盧山筆錄所述)。本來是20元的出租車費,他們只給了15元,等我爸爸再要那5塊錢的時候,杜浩等人便將誤了火車的怨氣撒到我爸爸身上,幾個人將我爸爸打倒後,從台階上拉到了台階下面的水泥地上,用手揪住頭髮將頭往地上撞,拳打腳踢一陣後,看我爸爸不再動了,地上也留了好多的血。杜浩等人才住手,並在他媽媽的叫罵下逃離了現場。後來我爸爸是被杜浩的媽媽和舅舅送到了子長縣醫院,又緊急轉往了延安大學附屬醫院。

杜浩在法庭上的陳述是:他和我爸爸一塊撕拉的過程中抱在一起從台階上滾落下來。公安、檢查、法庭都採信了他的話。為什麼都是成年人,兩個人抱在一起從台階上(像樓梯一樣的小台階)同時滾落,我爸爸要做兩次開顱手術而成為植物人,杜浩卻一點傷都沒有???這樣的解釋能令人信服嗎?

六.法醫鑑定

子長縣公安局在我們家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延安市公安局的宗海遠做了法醫鑑定。鑑定沒下明確的致傷原因,但在描述裡面卻說"總體表現外輕內重,符合高墜形成的對沖傷特徵,具體致傷過程請結合調查予以解決"。可就是這麼一句話,被公安局引用來以"過失致人重傷罪"移交到檢察院,又被檢察院用來向法院起訴,法院的判案又是以此為根據。

在公安局偵查階段、檢察院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我們家都依法遞交申請,請求對致傷原因到高一級法醫鑑定部門重新鑑定,可是我們的合法申請卻屢次被違法拒絕。公檢法三部門,你們為什麼拒絕這麼一個申請啊?難道不是怕真相被揭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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