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權,人人都是徐梗榮(圖)




死者徐梗榮


死者手腕上的傷痕

2月10日凌晨,陝西丹鳳縣一名高二女學生在丹江邊遇害,當地警方立即展開拉網式調查. 3月8日,警方認定的重大嫌疑人,一名19歲的高中生在接受審訊期間突然死亡,家長懷疑孩子被刑訊逼供打死. (3月16日"華商報")

案中案,命中命.女學生叫彭莉娜,是遇害者;男學生叫徐梗榮,警方認定他是殺害彭莉娜的重大嫌疑人,且警方稱其供述了作案經過.然而,無數的經驗和現實都殘忍地告訴世界,對於警方的說法和通報人們應該"大膽懷疑,小心求證",甚至要不憚以最大的惡意來揣忖之.別怪我等草民偏激,而是現實的不堪和黑 暗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

彭莉娜如何遇害的?誰殺了她?目前還沒有答案,尚待英勇的丹鳳警方繼續偵查,還受害者一個真相和公道.這是必須的.

而徐梗榮如何猝死於公安審訊的公堂上?是不是被刑訊逼供致死的?同樣也未有答案.但是,一個活蹦亂跳的小夥子,暴斃於被警方帶走之後,卻是鐵板釘釘的事實.

而且,徐梗榮的身上傷痕纍纍,兩隻手腕上清晰的環狀傷痕,皮都翻出來了,兩手腫得像饅頭;鼻腔全是血;頭皮下有很多直徑為厘米1,5 × 1,5厘米的瘀血點;頭蓋骨的腦子出現水腫;腸子是空的,法醫說表明未進食;大腿內部兩側有淤青,切開全是血,小腿上也有淤青... ...徐梗榮被公安帶走之後遭遇了什麼樣的情形,目前尚不清楚,但被刑訊逼供的可能性極大.因為被公安帶走接受調查的吳明,遭遇了公安的刑訊逼供卻是事實,不但給他上了刑,還有人打他耳光,扇得鼻血直流,連續審訊50小時不讓睡覺... ...吳明是丹鳳警方刑訊逼供的一個"樣板".而一個警察的話更讓吳明印象深刻: "我們只要把你帶來,就絕對不可能讓你出去了".警察如此辦案,讓人不寒而慄.似乎在警方眼裡,只要被他們帶進去的,就是罪犯,這不是"有罪推定"麼?要 知道,吳明並不是警方所認定的最大嫌疑人尚且如此遭遇,而作為殺害彭莉娜的重大嫌疑人的徐梗榮,恐怕更難逃被警方刑訊逼供的命運了.所以,徐梗榮被刑訊逼 供致死的可能性極大.

當然,必須弄清楚被警方帶走並被刑拘的這段時間內,徐梗榮究竟遭遇了什麼?從3月1日至3月8日突然死亡,徐梗榮關押何處,是否遭遇了"牢頭獄霸"的"躲貓貓"遊戲?這對於揭開徐梗榮死因之謎,同樣重要.

但不管具體情況如何,也不管徐梗榮是否就是殺害彭莉娜的凶手,但一個人非正常地暴斃於警方手裡,警方無論如何都難辭其咎.

從案件的情況來看,警方根本沒有人權觀念,通俗點說,根本不把人當人來對待,在破案壓力下,在警方眼裡人人都是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對此採取一些刑 訊逼供的手段,似乎就顯得很正常了.除了不把人當人看外,還嚴重缺失法制觀念.中央和公安部三令五申,公安機關要理性,文明,規範執法,不得搞有罪推定, 禁止刑訊逼供.但是,丹鳳警方在偵查案件中,卻出現了刑訊逼供的情況.

既不把人當人,又缺失法制觀念,嫌疑人的權利沒有保障也就不足為奇了.在這種情況下,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徐梗榮了.這正是最令人後怕和擔心的地方.蓋因說不定某一天,一個人被警方重點懷疑的話,那麼,進入了公安局,派出所內,就可能一命咆呼,躺著出來了.

近段時間以來,看守所猝死事件接連發生,雲南,海南,廣東等地都有看守所在押嫌犯猝死事件的發生.這種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頻繁發生,的確讓人看到了執法者的人權意識何其薄弱,而法制觀念又是何等淡薄.不知道,這樣的公安執法隊伍,還如何讓人足堪信任!

在這個案子中,有一句話倒是意味深長: "法律是一把雙刃劍,你按法律辦了,就能夠維護群眾權利,如果不按法律辦事,就會傷了自己".這話有理.但作為執法者,按法律辦是天職所在,而如不按法律辦事而傷了自己,那叫活該!

耐人尋味的是,丹鳳縣政府在徐梗榮死因未確定之際,與死者家屬簽訂賠償協議,希望"私了",並勸說死者家人息事寧人.不知這裡面是否隱喻了真相的所在.拭目以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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