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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权,人人都是徐梗荣(图)

 2009-04-19 22: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死者徐梗荣


死者手腕上的伤痕

2月10日凌晨,陕西丹凤县一名高二女学生在丹江边遇害,当地警方立即展开拉网式调查. 3月8日,警方认定的重大嫌疑人,一名19岁的高中生在接受审讯期间突然死亡,家长怀疑孩子被刑讯逼供打死. (3月16日"华商报")

案中案,命中命.女学生叫彭莉娜,是遇害者;男学生叫徐梗荣,警方认定他是杀害彭莉娜的重大嫌疑人,且警方称其供述了作案经过.然而,无数的经验和现实都残忍地告诉世界,对于警方的说法和通报人们应该"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甚至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忖之.别怪我等草民偏激,而是现实的不堪和黑 暗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彭莉娜如何遇害的?谁杀了她?目前还没有答案,尚待英勇的丹凤警方继续侦查,还受害者一个真相和公道.这是必须的.

而徐梗荣如何猝死于公安审讯的公堂上?是不是被刑讯逼供致死的?同样也未有答案.但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暴毙于被警方带走之后,却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而且,徐梗荣的身上伤痕累累,两只手腕上清晰的环状伤痕,皮都翻出来了,两手肿得像馒头;鼻腔全是血;头皮下有很多直径为厘米1,5 × 1,5厘米的淤血点;头盖骨的脑子出现水肿;肠子是空的,法医说表明未进食;大腿内部两侧有淤青,切开全是血,小腿上也有淤青... ...徐梗荣被公安带走之后遭遇了什么样的情形,目前尚不清楚,但被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被公安带走接受调查的吴明,遭遇了公安的刑讯逼供却是事实,不但给他上了刑,还有人打他耳光,扇得鼻血直流,连续审讯50小时不让睡觉... ...吴明是丹凤警方刑讯逼供的一个"样板".而一个警察的话更让吴明印象深刻: "我们只要把你带来,就绝对不可能让你出去了".警察如此办案,让人不寒而栗.似乎在警方眼里,只要被他们带进去的,就是罪犯,这不是"有罪推定"么?要 知道,吴明并不是警方所认定的最大嫌疑人尚且如此遭遇,而作为杀害彭莉娜的重大嫌疑人的徐梗荣,恐怕更难逃被警方刑讯逼供的命运了.所以,徐梗荣被刑讯逼 供致死的可能性极大.

当然,必须弄清楚被警方带走并被刑拘的这段时间内,徐梗荣究竟遭遇了什么?从3月1日至3月8日突然死亡,徐梗荣关押何处,是否遭遇了"牢头狱霸"的"躲猫猫"游戏?这对于揭开徐梗荣死因之谜,同样重要.

但不管具体情况如何,也不管徐梗荣是否就是杀害彭莉娜的凶手,但一个人非正常地暴毙于警方手里,警方无论如何都难辞其咎.

从案件的情况来看,警方根本没有人权观念,通俗点说,根本不把人当人来对待,在破案压力下,在警方眼里人人都是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对此采取一些刑 讯逼供的手段,似乎就显得很正常了.除了不把人当人看外,还严重缺失法制观念.中央和公安部三令五申,公安机关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不得搞有罪推定, 禁止刑讯逼供.但是,丹凤警方在侦查案件中,却出现了刑讯逼供的情况.

既不把人当人,又缺失法制观念,嫌疑人的权利没有保障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徐梗荣了.这正是最令人后怕和担心的地方.盖因说不定某一天,一个人被警方重点怀疑的话,那么,进入了公安局,派出所内,就可能一命咆呼,躺着出来了.

近段时间以来,看守所猝死事件接连发生,云南,海南,广东等地都有看守所在押嫌犯猝死事件的发生.这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频繁发生,的确让人看到了执法者的人权意识何其薄弱,而法制观念又是何等淡薄.不知道,这样的公安执法队伍,还如何让人足堪信任!

在这个案子中,有一句话倒是意味深长: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你按法律办了,就能够维护群众权利,如果不按法律办事,就会伤了自己".这话有理.但作为执法者,按法律办是天职所在,而如不按法律办事而伤了自己,那叫活该!

耐人寻味的是,丹凤县政府在徐梗荣死因未确定之际,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希望"私了",并劝说死者家人息事宁人.不知这里面是否隐喻了真相的所在.拭目以待.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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