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上訪者強行抓進學習班有違法的嫌疑

據《中國青年報》3月30日報導:江蘇省響水縣的一名殘疾退伍軍人王信書在2007年底,因為上訪被抓進「學習班」學習,他從「學習班」逃出來後,開始了長達8個多月的流亡生活(新聞鏈接:http://zqb.cyol.com/content /2009-03/30/content_2601801.htm) 。

江蘇響水縣的王信書,因為上訪被強行抓進「學習班」的事件,決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對一些比較棘手的信訪事件,動輒採取強行辦「學習班」的方法對付上訪人員,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究其主要原因是: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官員丟掉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他們高高在上,不關心群眾的疾苦和上訪人員的切身利益。為了顧及自己臉面和地方政府的形象,他們對上訪人員不是做艱苦細緻的思想工作和切實解決實際問題,而是採取簡單粗暴的辦法對付老百姓。其中,舉辦所謂學習班的方法就是一種對付群眾和上訪人員的粗暴行為。 「學習班」,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名詞和行為,但是,卻被一些地方官員給糟蹋了。按照工具書的解釋:「學習班是一種臨時的組織學習的形式。往往以現實工作需要的某些專門課題為內容,亦常常按參加者的需要組織,如工會學習班,青年工人學習班,婦女學習班等。但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學習班,另有新義」。 筆者以為,一些地方辦的所謂的學習班道有點像文革中的學習班,專門整治那些他們認為不聽話、找事、上訪的老百姓。

用辦學習班的辦法整治上訪群眾和老百姓,是一種壓制民主,私設公堂的粗暴行為,也可以說,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據王信書回憶,他在學習班裡一日三餐 吃的是山芋、白菜、就是中午和晚上也只給半碗米飯吃,一天只給一次水喝。他因為一次向保安人員要水喝,不但不給,還挨了一頓打。這種採取侮辱、飢餓、體罰 等粗暴手段的行為,侵犯人權,嚴重違法,令人髮指!這種未經法律程序公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用粗暴的手段來達到壓制民主,維護自己和一些地方形象的行為 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堅決制止。我們要建立一個法制的社會,公民違了法,自然要按照法律的程序給以處理,決不能像文化大革命那樣,私設公堂,搞刑、訊、 逼、供。

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他們到信訪局或者上級機關上訪是一件好事。如果他們不到信訪局或者上級機關上訪,而是走到社會上發泄情緒,就會釀成社會性群體事件。但是,江蘇響水縣 和一些地方政府,他們動輒用辦「學習班」的辦法來對付上訪的群眾和老百姓,這就嚴重違背了「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宗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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