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季不能下海打魚

蘭嶼「飛魚季」期間,當地人深海漁獵活動必須停止,祖先流傳下海打魚會招來惡運,從現代眼光來看,是保育深海生態,提供海洋底棲魚、珊瑚礁魚類週期性的休息。

依傳統習俗,蘭嶼飛魚季期間,男性族人不能再拿魚槍、魚網到海底漁獵,只能劃拼板舟、搭船出海捕鬼頭刀、飛魚等洄游性魚類,船上也不能放鉛塊等物品釣深海魚。蘭嶼耆老謝紅顏說,這是祖先流傳後代的規定,至今年輕一輩的子孫也不敢破壞,否則會引來惡運降臨。

不過,從現代海洋保育眼光來看,蘭嶼人在飛魚季之外,有長達8個月時間能下海捕魚或出船潛水捕魚,許多珊瑚礁魚類、貝類成為重要漁獲指標,蘭嶼祖先的規範,正好給這些海底生物一個喘息的時間。蘭嶼人謝福金說:「也許祖先的規定有這個意涵,只是以惡運來恐嚇年輕人。」

此外,蘭嶼飛魚季期間也有很多禁忌需要遵守,其中孕婦在飛魚季時被視為惡運的代表,最好乖乖待在家裡,否則人人「視」之色變,避之唯恐不及。有趣的是,孕婦的丈夫也會受牽連,不太有人會約去捕飛魚,要出海捕魚的人更不會和孕婦或她的丈夫說話。

蘭嶼人夏曼‧瑪多博士就曾因妻子在飛魚季期間懷孕,遭到排擠。當他問某人問題時,那人明明就在他面前,但考慮即將出海,卻拒絕直接響應,反而將答案告訴一旁的婦人,請這名婦人「代轉」。

飛魚季期間出海也不能帶橘子上船,更不要拿橘子送人,因橘子在蘭嶼雅美族母語音似詛咒「捕不到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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