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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民主派抗議基本法23條立法

 2009-02-26 00: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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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星期三開會,表決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澳門民主派人士星期二晚間,在立法會前舉起燭光靜坐,做最後的努力。同時,澳門當局禁止香港關注人士進入澳門,參加燭光靜坐活動。

*燭光靜坐默默抗議*

星期三,澳門立法會要表決,通過23條立法。這一草案從提出討論到通過,歷時4個月。澳門民主派人士星期二晚間8點到凌晨12點在立法會前靜坐,默默抗議法案通過程序。

澳門民主派議員歐錦新在靜坐現場接受了記者得電話採訪:

記者:你們今天在那裡是什麼目的?

澳門民主派議員歐錦新

歐錦新:今天是澳門明天要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最後一天,明天要表決通過。

歐錦新說話的時候,背景聲音太大,太嘈雜。歐錦新解釋說,他們一共去了20來個人,但警方也來了20多人,還帶來高音喇叭,對著他們廣播,完全把他們聲音壓住了。

*擔憂當局濫用權力*

澳門特首何厚鏵4個月前提出這個草案討論稿,經過4個月討論,澳門立法會今天最後表決通過。一般預計,草案通過變成法律,沒有問題。澳門立法會幾十名議員中,只有歐錦新和吳國昌兩位提修改建議的議員。

歐錦新說,他們的組織是"新澳門學社",曾針對23立法草案,鄭重提出8點建議,但沒有一條被採納。他們決定,星期四,也就是法案通過的第二天,發表告市民書:呼籲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防止濫用權力以及給予執法者過大的解釋權,不要濫用警力干擾、壓制異己和異議活動。

*香港民主人士被拒絕入境*

香港"南方同盟"組織主席龍緯汶一直非常關注澳門的23條立法活動。他去年11月,多次進入澳門參加各種活動,但星期二晚間,他試圖進入澳門,參加新澳門學社的靜坐活動。他8點多抵達澳門海關時被扣留,幾個小時後在深夜被遣返回香港。他在澳門海關入境處接受詢問和停留期間,接受了記者的電話採訪:"我9點來,他們帶我來房間裡來等。他們說:對不起,你不能進去了。"

香港"南方同盟"組織主席龍緯汶

龍緯汶說,他晚上9點被請進辦公室,海關入境處官員對他說,要安排他坐11點的船回香港。官員開始對他說,讓他在辦公室等等,龍緯汶以為會有機會進去。後來,人家對他說:你不能進去,並讓他在表格上簽字,然後把他送回前往香港的高速渡輪。

龍緯汶說,他在上面簽字的表格,相信也是澳門政府的所謂"內部保安綱要"條款。一般被禁止入境的非澳門人,都要在這上面簽字的。

香港記者協會星期二發表聲明,批評澳門23條立法條文,認為所謂煽動叛國和竊取國家機密罪,最損害新聞言論自由。聲明說,如果法律是為香港23條立法起示範作用,則將來很有可能會剝奪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大赦國際星期一發表新聞稿說,澳門應停止23條立法。新聞稿援引大赦國際亞太項目副主任洛桑.萊福的話說,一旦23條成為法律,有些灰色地帶和條款,有可能被人用來關押異議人士,而這些人僅僅是因為行使了他們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權利。

来源:VOA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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