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逼"差生"簽保證書 成績不達標退學




福州新聞網9月2日報導學習成績不好,教師竟然限時"勸退."在石獅塔前小學讀四年級的小強(化名)前日收到校方一紙保證書,要求在6月前,語,數兩門功課均要達80分以上,不然將自動退學.

對此,小強家人表示,孩子有受教育的權利,校方這樣做對孩子自尊心打擊很大.昨天,塔前小學的洪校長明確表示,這是老師的私人行為,學校不知情,校方已經批評相關老師.

昨日下午5時,記者在石獅市區找到小強的家人,小強的爸爸王先生(化名)告訴記者,小強今年11歲,在石獅塔前小學四年級班就讀1.說著,王先生 拿出校方的保證書,上面寫著"本學期,我保證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小學生守則的要求,語數學習成績達良好標準(80分)以上,如在六一兒童節前無法達到以上要 求,我將自動退學,後面還有保證人(學生)和家長簽名,時間為2月5日,但沒落款.

"這是校方變相剝奪學生受教育權利,作為家長真不知該怎麼辦."王先生對記者說,他們一直在靈秀鎮打工,原先在此學校讀書,現校方下最後"通牒"他真替孩子擔心,如到時成績達不到80分要求,將遭遇退學.

正在吃飯的11歲小強,滿臉憂鬱.他告訴記者,在上一學期期末考試時,成績不太好,在前日中午10時,教語文的許老師叫他回來喊家長,父子倆一起到學校,許老師說,目前四年級1班上有58名學生,有8人將被退學.

對於他兒子的說法,王先生予以證實.他說,已有學生家長交上簽好名的保證書,當時校方叫他簽字時,他婉拒了. "孩子受教育應該是平等的,不應以學習成績來區別,這兩天孩子一直悶悶不樂,可能此事已傷到他的自尊心了. "王先生說.

昨日下午5時30分,記者來到市區的塔前小學,未找到當事人許老師.隨後,聯繫到學校洪校長,他表示,經調查,這是個別老師的私人行為,因為這幾位學生平時調皮,學習不太上勁,老師就使用此方法,意在督促學生平時要用功.

"任何老師和學校,都不得剝奪學生平等受教育的權利."洪校長對記者再三強調.他說,對老師的個別做法,昨日校方已展開批評,同時在星期一全校教師會議上,還要進行嚴厲批評.海峽都市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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