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被判無期後那會心的一笑

雲南銅業集團三高管腐敗案一審宣判,雲銅原董事長鄒韶祿受賄1900萬被判無期徒刑。宣判時,鄒韶祿微笑著走上法庭,在聽到自己的判決結果後,他微笑著向法官深深鞠躬。鄒韶祿多年高層領導積累下來的修養,今後只能在獄中體現。(2008年12月30日《生活新報》)

被判處無期徒刑,也許意味著自己真的要"將牢底坐穿"、要在獄中了此殘生了。可是,聽聞判決,貪官沒有如喪考妣,也沒有淚雨滂沱,反倒微笑著向法官深深鞠躬。對貪官表現出的優雅和禮貌,媒體認為是"鄒韶祿多年高層領導積累下來的修養"使然。把"修養"一詞加之於受賄近2000萬的貪官頭上,我不禁啞然失笑。要讓我"妄加揣測"的話,誰說貪官的微笑不是發自內心的"會心一笑"呢?

如果我受賄了1900萬卻只被判處無期徒刑,我也會發出會心的微笑。1900萬,是個什麼概念?是多少老百姓的血汗?能解決多少民生問題?我算不出來。可是,撈了這麼個"天文數字",最終換回的懲罰不過是無期,真是便宜事。如若不信,別說搶劫了,你偷盜金額累計達到1900萬試試!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難道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貪官不死,已成有中國特色的傳奇。何止是貪腐上千萬的啊,連貪腐上億的都可保命呢。原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負責人、遼寧大連證券公司董事長石雪,貪污公款2.6億元,挪用公款近1.2億元,另外偽造金融憑證企圖詐騙央行14億元、非法集資24億元,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有人曾大聲疾呼:貪污2.6億不判死刑需要一個理由!是的,這確實需要一個理由。可這個"理由"誰來給?至今似乎沒有任何人來回答。不明真相的我們還要糊塗多久、質疑多久?天知道。那些不死的貪官,怎能不"感謝法官、感謝法律、感謝所有的TV"呢?

貪官被判無期後那會心的一笑,也許還包含了對未來的自信和期許。眾所周知,如果"表現好"的話,無期是可以轉有期的,有期是可以轉保外就醫的。有一些貪官在被判決後不太長的時間裏,就走完了上述流程,繼續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前有車、後有轍,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某些官員從不缺少"革命的樂觀主義精神",他們一貫堅信"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

貪官被判無期後那會心的一笑,很燦爛,很動人,但也可能有那麼一絲絲苦澀在裡面。畢竟,1900萬的涉案金額在老百姓看來是天文數字,可在貪官裡面是排不上座次的。因為這點錢"中招",說明各方面還很不成熟。如果自己也像某些大企業的老總那樣,自己給自己定個幾千萬的年薪,錢拿起來不就既心安理得,又不必擔心出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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