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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律師:「結石寶寶」的賠償標準並不合理(圖)

 2008-12-31 22: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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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奶粉的受害者

據中國媒體報導,廣東東莞市衛生部門日前公布,由含三聚氰胺奶粉致病的當地嬰幼兒有望獲得政府賠償和企業賠償兩部分。北京奧運會結束之後被披露的毒奶粉事件在中國造成至少六名嬰兒死亡,30多萬兒童患病。因為病人主要患有結石病,因此這些兒童被中國媒體稱為"結石寶寶"。根據東莞市的初步賠償方案,"結石寶寶"死亡病例家屬獲得20萬元補償,重症病例補償3萬元,普通症狀可補償2000元,但最終方案尚未確定。德國之聲採訪了受害者親屬團的法律援助律師許志永。

22家問題奶粉企業宣布出資2億人民幣建立醫療賠償基金,向因食用問題奶粉患病的兒童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及手術費用,直至患兒年滿18歲。受害者親屬團的法律援助律師許志永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多數受害家庭認為,這一賠償方案是單方面的決定,對賠償金額不能認可。

德國之聲:對於"結石寶寶"的賠償問題,廣東省東莞市目前出臺了政府賠償標準。您認為這一賠償標準是否合理適宜?

許志永:據我們的調查瞭解,這個賠償標準是不合理的。政府現在提出了賠償標準和賠償初步方案,企業也設立了基金會考慮到患兒今後的健康問題,這是一個進步。但是這個賠償標準太低,而且沒有受害者的參與制定,我們認為是不公正的。

德國之聲:你覺得政府現在提出的賠償標準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的不合理?

許志永:我們在10月就曾提出過一個賠償方案。比如說最低的受害者獲賠1萬多元的賠償金,這是我們調查到大家能夠接受的最低標準。我們建議的賠償原則是根據受害者的病情輕重分為8類。包括,死亡患兒、重症患兒(比如腎衰竭)等等,根據病情輕重列出賠償標準。但是現在看起來政府提供的賠償標準實在太低。最低的賠償只有2000元錢。患兒看病住院,再有家屬耽誤幾個月的工作,只得到2000元錢的賠償顯然是不公平的。

德國之聲:現在有22家問題奶粉企業宣布出資2億人民幣建立醫療賠償基金,向因食用問題奶粉患病的兒童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及手術費用。這有沒有可能成為唯一的一項企業賠償呢?

許志永:從現有的決定看來是存在這種可能。當然了,我們會儘可能地為受害者爭取公正的賠償。

德國之聲:現在有很多家長都擔心,他們一旦接受了政府提出的賠償標準以及企業建立的賠償基金,以後有問題就沒有人再負責了。這種擔心是不是有道理的?

許志永:即便今後給患兒繼續報銷醫療費,這也是不夠的。如果你對一個人造成了傷害,只是把他治好了,難道這就公平了嗎?我們覺得這是不夠的,賠償就是要賠償。

德國之聲:在三鹿公司破產的問題上,讓人感覺似乎是經銷商、奶農、銀行在和受害者及其家屬做搶椅子遊戲,各方都希望盡快從破產企業剩餘財產中得到一些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能夠保證毒奶粉事件受害者的利益最先得到保證?

許志永:如果是按照標準的法律程序,受害者債權優先於經銷商。因為在某種意義上,經銷商要和三鹿一起承擔連帶責任。但是現在我們就不再去追究這個問題,因為政府已經通過行政手段把9.02億資金拿出去了,用於賠償受害者。

德國之聲:毒奶粉事件受害者提出的民事訴訟已經遞交給法院,但是還沒有得到受理。目前有沒有關於民事訴訟的新進展?

許志永:之前我們提出的集體訴訟是針對三鹿的,接下來我們可能會把22家企業一併起訴。

德國之聲:如果法院也不受理這一起訴訟,受害者及其援助律師團會怎麼做?

許志永:我們也沒有什麼特別好的辦法。作為法律人員我們認為最合理也是最有力的方式就是不斷地訴訟,代表越來越多的受害者提起訴訟。作為受害者他們可以通過上訪、集會等方式進行表達,那是他們的立場和權利。我們希望,無論司法主導賠償,還是政府主導賠償,都應該認真傾聽受害者的聲音,不能剝奪受害者的權利。只有受害者的充分參與,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才能達成妥善的解決方案,才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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