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 當事人頻頻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

據報導,2008 年 1 月至 9 月,河南省共發生民警違法、違紀 436 起、 492 人。與 2007 年同期相比,分別上升 15.3%、12.6%。今年 10 月份以來,連續發生了五起案件: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

近幾年,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法辦案等問題有所抬頭,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頻繁發生,暴露了一些公安機關不作為、亂作為;一些公安民警責任心不強、工作方法不當等問題!

『濫用職權』,是頻發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根源。5 起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案件中,22 歲的「杜學雷」,竟然是去派出所給同伴送錢的時候, 與派出所內的人發生了語言衝突,隨後產生了肢體接觸,接著被公安用腳在身上亂踹 ─ 隨後死亡...。

真是聞所未聞!杜學雷有什麼錯?

錯就錯在 ─ 他不該和工作人員發生語言衝突,錯在「沒尊重」我們的警察大人。公安干警,是要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市民的!可個別人卻愛濫用職權,成了看誰不順眼,就亂打人鬧事的『皇家地痞流氓』。

《刑訊逼供》是頻發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直接原因。

「嚴刑逼供」似乎已成了派出所的潛規則,犯罪嫌疑人進了派出所,難免要遭到「大刑伺候」。5 名死者中,上吊死亡的風水先生,暫且不管是被打死、逼死還是自殺,身上傷痕纍纍已經證明了被「逼供拷打」過。法治社會是講究法律手段的,採取暴力逼供是無能的表現,也是讓人難以容忍的。

犯罪嫌疑人並非犯人!就算是犯人,除死刑犯外,也都有人身安全權利,派出所民警毒打疑犯是「不合法」的,這種辦案手法只會使公安機關丟失公信力。

《金錢利益關係》是頻發當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關鍵因素。

涉及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的案件,往往比一般案件要難審理。其中錯綜複雜的金錢、利益關係等問題使案件很難破。黑龍江慶安刑警,涉嫌「逼供致死」案,歷時 8 年;主要領導多次批示、檢察機關多次調查,未有結果。可一位新任檢察長一個月就偵查完結, 將 4 名涉案警察推上了審判席。

可見,案件並非真的無從可破,只是,有靠山、有後臺的人難以被拉下馬,只要撥開了金錢利益關係,就猶如撥開雲霧見月明。派出所內「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頻頻發生,必須引起各級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只有加大力度,處置公安干警違法違紀辦案,才能除掉這一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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